盛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师某四人依托微信群搭建设立自动化“服务”平台,为全国多个城市涉黄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共享、资源交换、交易联系等“特殊服务”非法获利。近日,徐汇区检察院对这起网络涉黄案件提起公诉。
“送鲜花!有谁要?”一条信息刚闪出,微信群内瞬间活跃起来。“美不?”“包您满意!”……徐汇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这个名为“D哥盯单”的微信群聊天记录有“猫腻”。根据一段时间地调查,民警高度怀疑此群通过“打暗语”,在网上兜售涉黄自动盯单、接单服务。
2018年间,犯罪嫌疑人盛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合意设立名为“D哥盯单”的自动化平台,依托微信群提供涉黄服务的自动采集、自动推送等功能,促使全国多个城市涉黄人员相互结识、获取交易信息、达成非法交易。其中,盛某某主要负责软件开发、维护、更新等技术服务;李某某在网络推销上述平台,张某某、师某作为李某某的代理进行网络推广,分别向使用者按月收取399元至1000元不等的费用获利。张某某、师某将软件销售给客户后会按一定比例的抽成转给李某某,后李某某再按一定比例的抽成转给盛某某。盛某某交代,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他从李某某处获得平台推广费用的提成人民币10余万元。
“D哥盯单”平台针对全国不同城市设立40余个微信群,招募数十名涉黄犯罪人员为平台用户。为了扩大“生意”,2019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网络结识孙某某(另案处理),指使孙某某开发具有相同功能的“L女盯单”平台,设立微信群50余个。通过二维码进入“D哥盯单”、“L女盯单”微信群后,群内会相互共享涉黄信息,通过相互间的介绍完成每笔订单后抽成获利。
徐汇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兜售涉黄自动盯单、接单服务,成功破获一起网络卖淫嫖娼案。
近日,徐汇区检察院依法对盛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师某四人向徐汇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盛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师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作者:周渊 沈佳青
题图:视觉中国
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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