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去年一审听到宣判两年半时,有什么感受?
李思侠:很气愤,当时我都不签字,不接受。最后就上诉了。
潇湘晨报:去年12月,石泉县政府办公室发了通报,针对反映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有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核查,如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一定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李思侠:对,这一次发回重审也好,我的辩护律师说针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我们继续追究,毕竟在法律程序上他就违法了。
【5】没收村民跑路费,不是为了钱
潇湘晨报:为什么会选择设墩堵路,阻止矿山车辆通行的方法来维权,这种方式本身也不合法啊?
李思侠:我们路烂了10年,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没有人来过问,我们村民在村干部开会的时候,就委托我去寻求法律法规的支持。我去找石泉县乡村公路管理局咨询,得到了支持。工作人员告诉我据安康市通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可以设置限宽墩限制重吨位车辆进入。
村委会是主体,镇政府就是监管。那么村干部与组长商量怎么保护村道的措施,是有权利的。这不是三三两两私下商量的结果,是集体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查证,《安康市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对通村公路超限超载实行源头监督,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完善通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或绕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通村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通村公路上行驶。)
潇湘晨报:谁出的主意,你没质疑吗?
李思侠:村干部,因为他们让我咨询了乡村公路管理局,我就把我问到的条例告知村干部,他们就开会商议具体措施,最后采取设置限宽墩限制车辆通行。
潇湘晨报:之前还做过哪些努力,取得了什么成效?
李思侠:一直是村干部在主导,我就负责写材料向政府反应。到镇政府反映,镇政府说这个石场是国土局发的证件,环保局发的证件,你去找他们。
潇湘晨报:为什么没走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
李思侠:村民那么辛苦,一天做小工100多块钱,做大工才200块钱。人家要养家糊口,谁出律师费?
潇湘晨报:强取村民跑路费6000元是怎么回事?
李思侠:2013年我们反映问题以后,石场就提出给那些受污染严重的村民一点赔偿。当时跟我母亲签了一个补偿,叫水电和旱地的污染费。村民分配的时候,我在西安工作,他们拿到污染费后说是李思侠通过举报给我们要回来的。他们可能为了感谢我,在分配会议上就提出给我分一点跑路费。
我没有参加分配,我也不知道,这6000块钱最后也没有人给到我。我有工资,再说,本来就去帮助村民,我拿这个钱干啥,我也没有过问。
潇湘晨报:你付出了哪些?
李思侠:我在单位上工资待遇还不错,不至于为了几千块钱像有些人想的那样。我为双喜村民做了多少事,发出那么多的举报信,一个举报信,EMS都是21块钱,我每一封信里面还要10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3块钱,10张照片几十块钱,一封信都要发50块钱。
【6】坚持维权到底,望撤诉
潇湘晨报:参与维权,你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哪些影响?
李思侠:我面临退休,工作量相对轻松一点,所以我回去的比较多。我单位的同事、领导好像还挺理解,他们也关注了这些事情。出来以后领导还在办公室接见我,就说我工作几十年,对我的人品还是很信任的,认为我没有做错事。
潇湘晨报:回顾整段经历,觉得维权难吗?
李思侠:难是难,也有幸能认识这么多热心的律师,包括环保协会的一个负责人,两次开庭都到庭审现场支持。如果没有大家的支持,我也很难坚持,因为他们的正义之心,他们的善良,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不后悔参与维权。
潇湘晨报:如果有网友向你咨询,会给他们什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