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胜利派出所政拘留五名寻衅滋事违法人员李某垒、赵某锋、王某龙、李某、王某康。
7月7日23时12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接陈某报警称:当日晚11时许,与王某康及其朋友在汾河路某烧烤店的大棚内,因吃饭问题与邻桌李某垒多人发生纠纷并引发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将违法嫌疑人李某垒、赵某锋、王某龙、李某、王某康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询问,李某垒、赵某锋、王某龙、李某、王某康对其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分别给予李某垒、赵某锋、王某龙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的拘留;给予王某康行政拘留五日的拘留。
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陈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