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6日电(郭其钰)因疫情管控,不能像以往一样提前在临时停靠站下车,62岁的程某一气之下,怒抢长途大巴司机方向盘,所幸司机刹车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日前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程某提起公诉。
5月6日下午,程某从杭州长途汽车站乘坐大巴到桐庐某乡镇。两个多小时后,大巴开到距离该乡镇不到3公里的桐庐某村时,有位乘客走到司机边上,表示要下车。司机解释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提前下车,必须在乡镇总站下车。乘客表示理解。
但随后跟着走到司机边上的程某不同意,他说自己是这个村的村民,到总站还要回头走很长一段路。他语气坚决:“以前都能下的,我今天一定要在这里下车。”
售票员耐心解释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停靠点都不停,到总站要给所有乘客登记测温。司机也再次表示,不能违反规定。眼见司机没有停车打算,程某情绪越发激动,突然拉了一把变速杆,接着使劲拉拽方向盘,整个过程持续约10秒钟,车子摇晃了几下。司机连忙刹车停下,随即报警。
据大巴司机回忆,当时大巴行驶车速50码,且行驶道路上来往车辆很多。程某突然拉方向盘,本来直行的车辆猝不及防弯向了马路边缘,幸好刹车及时,否则就是一场交通事故。
检察机关认为,程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程某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上述行为,应当从重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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