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在实体店购物也有“后悔药”】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于8月24日联合出台了《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该《指引》共23条,主要明确了开展无理由退货的原则、范围、规则,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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