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8日讯8月27日晚上,济南长清法院干警接到线索,被执行人尹某于当日19时入住长清某酒店,遂迅速安排警力,并于次日清晨紧急赶往酒店,将入住某宾馆的尹某拘传到庭。
原来,在尹某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尹某于2008年9月至2014年7月期间向蒋某累计借款1078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尹某未按约定还钱。蒋某多次催还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尹某、赵某向蒋某清偿借款本金1078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056元。因尹某、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后向尹某、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其全部查收,但迟迟未履行义务。经多次在金融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等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到其住所地进行调查,尹某与赵某已离婚并长期不在家,找不到人。
2019年11月22日,长清法院依法将尹某列为布控对象,移送公安部门协助查找其下落。
2020年8月27日,公安部门反馈信息,尹某于当日19时入住长清某酒店。接到信息后,执行指挥中心当晚迅速安排布置警力,并在次日清晨依法将尹某拘传到庭。
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法律教育,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最终,尹某当庭交纳部分案款,其承诺剩余款项,每月向蒋某进行偿还。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