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聊东昌市监食罚字【2019】1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何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被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2067元。
根据《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与食品的保质期相对应,以保证消费者在符合食品生产执行标准的有效期内安全食用。《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作为食品生产者,标注的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据了解,山东何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经营范围:食品、保健品、酒水、茶叶、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阿胶、阿胶糕、阿胶粉、阿胶固元膏、阿胶枣的生产、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5月4日,山东阿胶行业协会公布了3批《阿胶固元糕净含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名单》,其中,该公司生产的固顺堂阿胶固元糕、唯此阿胶固元糕、河西女子阿胶固元糕、唐草堂阿胶固元糕均存在不同程度短缺。
(本报“三胶”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