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猥亵?看着11岁女儿手机里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他极为震惊

2020-09-01 15:44:59 作者: 隔空猥亵?看

“与传统猥亵犯罪相比,这种新型的猥亵犯罪一旦通过网络实施,其社会危险性将呈几何倍数增长,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广泛性。”他补充道。

对于本案而言,也许有人会疑惑:未实际接触到女童身体,仅仅是在网络上进行远程聊天及上传裸照,嫌疑人也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吗?对此,陆启航告诉《方圆》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骆某猥亵儿童案”,已经将“非接触性性侵行为”认定为猥亵犯罪了。该起指导性案例明确了,通过网络通信工具,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犯罪。

有专家认为,未成年人接触网络逐渐低龄化,所遭受的网络风险也不断加大,通过网络对儿童实施性侵害日渐成为一种新型犯罪形式。检察官向记者介绍:“目前,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罪主要有三种类型:网友约见未成年人后性侵、通过网络聊天拍摄未成年人裸体视频、哄骗未成年人拍摄淫秽视频后上传网络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