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司机”正名!检察官梳理危险驾驶案件:男性才是危险驾驶“主力”

2020-09-02 09:43:04 作者: 为“女司机”

新民晚报讯 (记者 孙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总对“女司机”存在偏见,然而,记者昨天从杨浦区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危险驾驶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以杨浦区为例,2017年9月至今,该院已经以危险驾驶罪对461人提起公诉。梳理这些案件发现,女性人数极少,仅8人,占总数的4.8%,男性由于相较女性应酬更多、更易贪杯,且容易心存侥幸,所以,是危险驾驶的绝对“主力”。杨浦区检察官还透露,“女司机”并不如人们偏见中那么危险,相反,人们以为安全保险的代驾司机倒是反而容易因为服务中的瑕疵,给客户带来风险,甚至直接导致客户发生醉酒驾驶和危险驾驶。为此,杨浦区检察官专程走访代驾服务企业,并制发检察建议,希望代驾司机能改正服务瑕疵,避免因“最初100米”和“最后100米”这两个风险高发因素的服务缺位,给客户和社会带来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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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中,杨浦区检察院通报了近三年办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梳理犯罪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据介绍,近年来发生在杨浦区的危险驾驶案件逐年上升,与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是正相关关系。涉案人员中,年龄段大多集中在25岁到45岁之间,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为小学至中学文凭,职业分布则较为多元,既有无业人员,也有农民、工人,还有公司职员、教师等。出乎人们意料的是,男性成员占比高达95.2%,女性仅8人。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随着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和司法机关加大对醉驾犯罪的查处及打击力度,不少司机都具有了酒后雇请代驾司机的安全意识。然而,近三年来,也发生过数起司机酒后雇请代驾司机却仍然发生酒驾的行为,其中,充分暴露出代驾司机的服务瑕疵。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代驾司机前去上岗时,称找不到客户所在位置,不愿意进入某园区取车,明知客户饮酒,仍要求客户将车开出园区,在外面的公共道路上交接车辆。该司机心存侥幸,酒后仍驾车驶出园区,然而,刚开出园区大门,来到外面的公共道路上,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尽管他辩称正准备将车辆交给代驾司机,但也无法改变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难逃惩罚。

在另一起案件中,代驾司机已将客户送至其居住的居民区内,快到楼下时,客户出现酒后想吐情况,代驾司机为避免因客户呕吐等情况耽误自己的运营效率,便兀自下车扬长而去。客户呕吐完了,发现代驾司机早已离去,只得自行停放车辆,却在停车时碰擦了旁边的其他车辆,并因此被警方查获酒驾。到案后,这名酒驾司机自感倒霉又冤枉,却不仅无法改写自己涉嫌酒后危险驾驶的事实,还因为发生车辆碰擦事故,在定罪时以“情节严重”论处。

因为代驾司机的“最初100米”和“最后100米”服务瑕疵导致多名司机涉嫌危险驾驶,杨浦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专程走访了相关代驾企业,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企业规范代驾司机的服务质量,消灭这两个风险高发点,维护客户和社会的安全。

此外,有一类情况也值得广大市民注意并引起警惕,即车主与醉驾司机同桌饮酒甚至有劝酒行为,明知醉驾司机不应驾驶,仍将自己名下的车辆交予该司机驾驶,而且自己还坐在车内同行,对于这种“同车人”,检察机关也将依法予以追诉。例如在今年5月14日公安机关查获的一起酒驾案件中,司机孙某不是车主,坐在副驾驶座位的杜某才是车主。案发前,两人同桌饮酒,饭后,杜某明知孙某已饮酒,仍将车辆交由孙某驾驶,所以,二人系共犯。经杨浦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浦法院判处孙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2000元;杜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1000元。

通过发布这些典型案例和梳理此类案件发展趋势,杨浦检察院将与多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对醉驾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酒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减少酒驾带来的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