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婉莹 审核:龚勋)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一条安全常识,但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既对自身生命安全造成危险,也为过往车辆为之躲避而埋下事故隐患,已成为最易引发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的现象之一。
9月1日晚20点50分,开封高速支队民警接报警称在商登高速64公里处,有一名男子拎着一袋袋的东西在摸黑行走。待民警赶到报警地点,在车灯的照耀下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在晃动,立即跑上前将其喊停,询问之下却不得其因,见这漆黑的夜幕下,旁边是急速行驶的车辆,为了保障男子人身安全,民警无奈只得将男子先安全送离高速,并叮嘱其不可再上来了,这是违法行为,而且也不安全。目送男子身形渐行渐远,民警这才继续巡逻保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