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师,但我认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向学生收费是不合理的!
怎么样?广大老师们是不是想打死我?先别急,听我说完再打不迟!为了避免你冲动之下不顾忌后果来对付我,我决定先说一下让您开心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该向老师支付报酬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该向老师支付报酬,而且这个报酬应该按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的1.5倍。比如以今年公布的2019年教师平均工资97681元,那每月也应该是8000多,每天按8小时计( 不包括双休日,每月按23天计),每小时工资应该是300多吧!1.5倍是不是应该是最少450元呢?如果课后服务是1小时的话,是不是应该给老师450元?
哈哈,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事实上,我们这里官方给的标准是每节课15元!意不意外?好不好笑?可能他们自己也觉得好笑,所以,并没有严格执行,而是放权让各校自己灵活掌握!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该向老师支付报酬
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是不超过2元钱每节课,所以你要是想拿到400块,你班里得有200个学生才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一般班级人数是46 人以内,也就是说,最多不过92元而已!实际上,很多小学校每个年级不过十来个人,甚至只有几个人,所以他们一节课也就是十几块,最多二、三十!
虽然网上报怨老师课后服务收钱者众,但他们却不知道:
一是开展课后服务不是老师要搞的,是学校开展的,而这个做法是教育最高机构发的通知要求学校必须做的!所以,你报怨时是不是搞错了对象?
二是老师是真不愿意搞这个课事服务,因为现在的老师主体早已不是过去那种住在本村的民办教师,而是住在距离单位十几甚至几十公里的地方,最关键的是,他们往往都有年龄尚小的孩子——别忘了,老师也是家长呀!
课后服务,老师愿意吗谁应该向老师支付课后服务的报酬呢?最好不是家长
家长支付报酬,激化家校矛盾,同时为了调和这个矛盾,又压缩了老师的应得报酬,这就造成了家长不高兴,老师也不开心的情况
所以,我觉得,应该是Z府出钱!实际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到了: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如果这么做了,一方面教师正常的加班费用可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家长对学校生怨,何乐不为呢?
课后服务的报酬谁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