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被害人章女士及家人感谢警方帮助追回被骗款 崇明警方供图(下同)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陈卫国)买车是件开心事,崇明一对姐妹在买车过程中遇到假销售,开心事变成了闹心事,所幸报警后民警用心侦办,追回了全部钱款。
2019年12月,在崇明工作的章女士和妹妹想买车,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某铭汽车销售店的销售员丁某。丁某说,他所在的汽车销售店是一家综合店,最终买车还是应到一级经销商4S店,带她们到闵行区某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车。在4S店里,章女士姐妹俩各自看中了心仪的汽车,并转账给丁某3万元作为订金。
2020年1月12日,丁某和章女士姐妹俩约好到普陀区某弘汽车4S店签订购车贷款申请书及合同,姐妹俩随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丁某支付买车首付款和保险费计33.2万元,丁某向两人开具了收据。
2020年春节过后,章女士接到丁某电话,被告知她们买车贷款贷不了太多钱,须支付更多的首付款。章女士姐妹俩又向丁某转账26.9万元。之后,丁某借故疫情,不断延后提车时间,直至今年5月初全国疫情明显好转,丁某还是说提不到汽车。5月18日,姐妹俩实在没有耐心再等下去,向丁某提出退款申请,对方说退款会在7个工作日内到账,但7天过后,仍不见退款。
5月27日,章女士电话联系不上丁某,便在微信里告诉他准备报警。看到“报警”两字,丁某回复:“千万不要报警,钱已被我花完,我会在一个月里把钱还上。”看到这样的回复,章女士心里更没有了底,当天赶到丁某之前说的工作单位某铭汽车销售店,结果销售店经理告诉章女士,丁某早在2019年11月就已被公司开除,丁某与章女士她们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假合同。不知所措的章女士姐妹俩最后选择了报警。
图说: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
崇明分局竖新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认真梳理案件经过,细致调看转账记录,并到3家汽车销售店进行深入调查,于6月29日在上海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丁某对以某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身份诈骗章女士姐妹俩63.1万元购车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丁某于2019年11月被公司开除后没了经济来源。12月中旬,章女士联系丁某后,丁某决定利用销售员的身份骗钱。于是,丁某从文具店里买了收据、私刻了原公司发票专用章、带上以前汽车销售公司的废旧合同,约好时间带章女士姐妹俩到曾经有业务接触的另外两家汽车销售店看车、签贷款申请书和合同。在顺利地骗到章女士姐妹俩的购车首付款和保险费后,丁某很快将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丁某又借口贷款额度问题让章女士姐妹俩支付更多的首付款,期间又不断以疫情为由拖着不提车,直至东窗事发。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诈骗的赃款已由他的家属全额退赔给被害人章女士姐妹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