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9年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男子澄迈状告同居女子……

2020-09-05 11:21:42 作者: 养育9年发现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唐伟杰 通讯员 范富霞)9月3日,在澄迈法院接访室,面对承办法官和妇联的干部,坐着原告、被告以及9岁的孩子……原告说:“孩子很听话、懂事,学习成绩也很好,9年来我没有舍得打骂过一次。得知她不是我亲生的,我和家人的心都要碎了,我多么希望她是我亲生的孩子啊。”

原告2009年和被告相识,后同居生活,被告怀孕并于2013年生了孩子,但因各种原因,原被告双方不能结婚,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在被告生育孩子后分手解除同居关系,原告一直抚养小孩至今。为了让孩子上户口入学,原告按照派出所要求做亲子鉴定,结果让原告傻眼了,自己辛辛苦苦扶养了9年的女儿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原告悲愤交加,遂联系孩子亲生母亲要求其将孩子接回抚养,但均无结果,遂起诉到法院请求将非婚生孩子判归其母亲抚养。

承办法官在接手该案时立刻引起注意,临近开学,要尽快处理,以免耽误孩子及时入学。经考虑,承办法官认为采取调解方式尽快解决,如经过诉讼程序,可能孩子还会陷入无人扶养的境地。为了充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遂积极联系县妇联的干部介入,并多次联系孩子母亲进行沟通,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对被告进行劝说,被告同意将孩子接回扶养,原告撤回起诉。在县妇联干部的见证下,在法院接访室原告将9岁的孩子交给其亲生母亲抚养。

澄迈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注重加强与同级组织妇联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起诉来院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突出重点,加大调处力度,做到快审快结,为妇女儿童维权构建坚固的司法防线。妇联人员表示后续将持续关注,并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孩子上户口入学问题,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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