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简单来说,就是由发货方的手中交到物流手中,物流长途奔波后,在交到收货方手上的过程。但是在这个奔波的途中难免会出现很多不同的情况发生,可能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摔坏了货物;也可能物流跑到了,货迷迷糊糊跑丢的情况,甚至会出现温度过高,货物不小心失火烧毁的情况。
当遇到货物失火的事故,是由买家自认倒霉,还是卖家承担损失,亦或是物流进行赔偿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合同的签订者分别是发货方和物流,他们双方存在权利及义务范围,收货方只是收货人,并不在合同涉及范围内。所以,收货方只需要关心自己的货物能不能到手。
然后,寄货方和物流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简单来说就是运输公司负责将货物安全的运输到指定地点,因此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到没有任何价值时,在法律上讲没有履行到应当的义务,这时候寄货方有权要求物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走的前提不和合同有冲突,如果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有冲突,以签订的合同条款为主。
总的来说,就是货物还没有送到指定目的地前,由物流公司承担运输途中产生的损坏。至于赔偿的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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