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是马匹生产大旗,当地农牧民喜爱赛马和骑行,两名男子因在赛马场偏僻路段先后强奸一名女子,近日分别被判有罪。
2020年1月19日19时许,男子王某与木某在科右中旗一烧烤店喝酒时,与邻座王女士与韩女士相互搭讪、喝酒,之后四人商议去唱歌。
兴安盟科尔沁草原,牧民打草。
随后,木某驾车载着男子王某、王女士、韩女士寻找歌厅,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男子王某对韩女士进行了搂抱、抚摸和亲吻。
次日零时许,王女士的前夫找其回家照看孩子,她要求下车,当车开到五角枫广场西南角,王女士刚刚下车,韩女士尚未下车,木某便快速开车走了,王女士见韩女士被两人开车拉走,便给其前夫吴先生打电话求助,吴先生遂向警方报案。
科右中旗五角枫自然保护区秋景。
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车行驶至老赛马场偏僻路段,木某下车方便并吸烟时,男子王某与韩女士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王某下车方便并吸烟时,木某上车,与韩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两男子将韩女士送至五角枫广场后驶离,韩女士与其妹妹联系后报警。
6月4日,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上述两名男子犯强奸罪。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王某、木某违背妇女意志,分别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二人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8月28日,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王某、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科右中旗,一匹马和两只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