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兼职后欠税11万?律师建议完善在线验证

2020-09-08 17:31:31 作者: 追踪:兼职后

“注册微信公众号”后成了200多家陌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职赚了150元倒欠税款11万……9月1日《人民直击:兼职赚150元 倒欠税款11万》报道了兼职后发现“被法人”的现象,相关部门近日做出回应。

针对文中提及案例,西安市曲江区、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接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统一上报相关企业信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西乡所表示目前“无法撤销登记”。

多部门相继回应

兼职后发现“被法人”报道发出后,迅速登上热搜榜,截至9月8日微博话题阅读量达1.6亿,引发网友热议。文中提及,“被法人”现象背后,是一条买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在QQ检索“营业执照”后显示,有不少推广营业执照相关交易的QQ群。

9月7日,记者在QQ搜索栏再次输入关键词“营业执照”,没有检索到相关群聊。

QQ搜索页面截图

此前报道中,大学生王磊做了一份“注册公众号”兼职后,发现自己成为200多家陌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过一番投诉,他陆续收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来电,得到的答复是需逐个进行现场注销。

报道发出当天,王磊告诉记者,西安市曲江区、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联系他告知了目前的解决方案。

“比以前方便一点。”王磊从上述工作人员处得知,可以申请“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行注销。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于2017年起推行,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施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

“先手写一份注销申请书,”上述工作人员告诉王磊,随后需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进行公告,再将每一家企业登记的公告截图、打印下来,逐一在上面签字、按手印。

“最后,把以上材料和我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给企业所属地区的监管局,等待处理。”王磊告诉记者,截至9月7日,他刚刚收集完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管辖的101家企业的相关材料。

对此,人民网记者9月7日致电曲江区、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具体处理情况,工作人员称,此事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处理,各分局负责统计并向市局统一上报信息。记者致电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分局信息尚在统一收集中,暂时无法给出答复。

与王磊不同的是,李珍兼职后不仅“被法人”,还发现该企业拖欠税款11万余元。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供的公司注销程序,李珍首先应将“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但11万余元的税款,李珍表示无力承担。

“2018年6月之后注册的公司一般是没办法撤销的。”记者就李珍的情况再次致电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西乡所,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市于2018年6月起实行扫脸实名认证注册企业公司,目前只能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执行,“除非她能够证明自己是被骗取工商登记。”

人民网此前报道,按照相关部门的解释,通过人脸识别注册等同于确认是本人办理此业务,无法“撤销登记”,只能做“注销登记”,而注销的第一步,需要将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清理税款。

律师建议加强在线验证

记者了解到,“被法人”后“被欠税”并非李珍一例。

深圳的吴亮告诉记者,他也因一次兼职,今年4月发现自己变成了深圳市南山区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看到报道后的第二天,即9月2日,吴亮来到该公司所属的南山区南头税务所。吴亮表示,工作人员告知他,该公司开具发票共507.57万元,“要交税款50多万。”吴亮提供的录音显示,工作人员建议他报警处理。

“工商注册登记太宽松”“宽进严出,注销比注册难得多”“倒卖营业执照是因为公司登记存在制度漏洞”“建议严格进行视频认证”……网友就此前报道纷纷发表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李怀胜接受人民网采访曾指出,根据现行的《行政许可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无需本人亲自办理。提交的材料中,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并不要求法人或股东本人亲自到场签字。

“公司章程必须要求全体股东到场签署;与此同时,所有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或由律师出具见证书。”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律师菅峰进一步指出,要求对股东会决议的签字出具公证机关的公证书或律师见证书,也是规避“被法人”现象的有效手段之一。

菅峰建议,各地政府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时,充分利用现有高科技手段如人脸生物识别技术等,在线验证公司股东、法人、高管、财务的个人信息,杜绝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个别地区政府的商事登记,就充分实现了在线验证,利用多项新技术让远在地球各个角落的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监事、财务等,利用手机实现生物验证,并保存相应的证据。”

(文中王磊、吴亮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