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文昌府酒店烟囱排向居民楼 楼上住户不敢开窗

2020-09-17 08:43:35 作者: 湖口县文昌府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吴金阳 文/摄)近日,家住湖口县君豪阁小区2栋2单元的业主周先生向九江报业融媒平台反映,湖口县文昌府酒店油烟直接排向楼上居民区,并在3楼公共场地搭建一间油烟房,而排出的油烟则会吹向居民家的阳台窗户,楼上业主长期忍受油烟污染。对此,湖口县市容监察大队回复称,该酒店已重新换置油烟净化器,符合排放标准。另外,油烟管道排放本应高于建筑物,但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做油烟管道直排到楼顶,致使占用到公共场地安置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器安装在3楼公共场地

据周先生反映,文昌府酒店未经业主同意,将烟囱直接排向楼上居民,并占用了3楼公共场地,搭建了一间烟囱房,用于排放酒店的油烟。为此,记者来到君豪阁小区看到,该小区2栋2单元的外墙上,有约40公分的油烟管道延伸至3楼,走到3楼平台,可以看到一些健身器材放置在此,临靠墙面隔有一间房,门锁已关闭。“原先3楼公共场地是健身场地,后来酒店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占地隔了一间排烟房。”同栋业主王先生表示,楼下酒店已经营业5年,油烟排放对着小区居民阳台,排放油烟味较大,楼上住户常年不敢开窗户。王先生认为排烟房占用了公共场地,应该将其放置在酒店场地。

“今年8月底,按照环保标准,酒店方花费2万余元购置了一台新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程度可达到90%。”文昌府酒店经理黄冬霞表示,油烟净化器安装在3楼公共场地,去年酒店方曾与楼上业主进行沟通,计划将烟囱安装至楼顶,但因顶楼业主不同意安装油烟管道,只能将其放在原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对此,记者从湖口县环保局项目审批部门了解到,小区餐饮业油烟排放应高出建筑物,但不需要强制性报批,由企业在环境影响备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针对业主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该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餐饮业油烟排放已交由县城管局监督管理。同时,湖口县委县政府于2018年明确各部门加大油烟排放整治力度,所有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到油烟排放标准,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实施。

“今年年初,我局已对餐饮油烟环保进行集中整治,要求经营性餐饮油烟净化器必须达标。该酒店已按要求换购油烟净化器,达到排放标准。”湖口县市容监察大队大队长彭晓健告诉记者,该小区商住楼原先规划设计中,门店商铺并没有专门烟道,如果门店从事酒店餐饮业,则需要安装油烟管道排向楼顶,但因有部分业主不同意安装油烟管道,致使占用到公共场地安置油烟净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