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休8天!“双节合一”有6倍加班费吗?

2020-09-18 14:03:01 作者: 连休8天!“

近段时间

最令人期待的事情是什么?

当然是

连!放!8!天!假!啦!

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日重叠

小编掐指一算

你们一定很想知道

“双节合一”加班费怎么算?

有6倍加班费吗?

周末要补休上班吗...

别急!

官方解答来啦~

时隔11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日重叠情况再次发生,与2009年不同的是,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只明确:“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但未明确中秋节调休具体对应日期。

首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10月1日能享受6倍加班费吗?

答案是:不可以!

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但基于劳动者工作量、立法目的、假期调休等要素来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国庆同日加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6倍加班费没有依据。

那么,

哪几天可以认定为法定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和中秋节(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今年的法定假日还是10月1日、2日、3日,但是依据相关放假规则,中秋节(10月1日)可以调休到其他时间,调休的当天适用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实际劳动者可以享受4天的法定节假日待遇。2009年有规定10月3日(星期六)中秋节调至10月6日(星期二),而今年则没有明确。

国庆节(1日—3日)加班

可以用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费吗?

不可以!

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上述条款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调休来替代支付加班费。同时,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而且会使职工错过特定意义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其他社会活动,这些都是补休无法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