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首日女生坠楼身亡,“曾被4名男生抬上楼顶”?最新调查情况来了

2020-09-19 12:16:10 作者: 开学首日女生

关于宁海县一学生坠楼事件调查情况的通报(续报)

2020年9月1日13时18分,宁海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宁海县第一职业中学有一学生坠楼。接警后,跃龙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处置,13时26分,坠楼学生俞某某(女)被120送医抢救,当晚22时05分经救治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警方全力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法医检验等工作,确定俞某某符合高坠死亡,排除他杀。

针对近日该事件引发的网络关注,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死者被4男生抬上楼顶”的问题

俞某某所住的1号宿舍楼全部为女生宿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男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女生宿舍。经警方对8名学生目击者(当时在1号宿舍楼对面的2号宿舍楼6楼男生宿舍和阳台上)调查,目击学生反映,当时俞某某独自出现在1号宿舍楼6楼走廊,爬上不锈钢栏杆,背对着目击学生坐在栏杆上,随后俞某某起身坐到不锈钢栏杆下方的水泥护栏外侧,接着又突然起身,再次坐回不锈钢栏杆,随后俞某某坠楼。目击学生没有发现俞某某被4名男生抬上楼顶的情况。

二、关于视频监控损坏的问题

跃龙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第一时间到学校保安室调取监控,发现坠楼地点1号宿舍楼的监控黑屏。经调查,发现为线路故障造成监控黑屏,但视频存储时间保持连续。监控视频警方已固定保存。

三、关于俞某某尸体解剖的问题

9月13日上午、14日下午,俞某某家属先后两次向警方咨询尸体解剖事宜,警方均对其作出相应解答。9月18日上午,俞某某家属到跃龙派出所正式提出尸体解剖书面申请。目前,警方已启动尸体解剖相关流程,尸体解剖后,警方将第一时间把解剖结论(包括俞某某脖子淤青等问题)通报家属。

四、关于俞某某床位调配的问题

俞某某上学期睡在1号宿舍楼409室3号床位。本学期学校拟对床位进行调整,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后,学校对俞某某的床位未做调整,继续安排在3号床。经警方调查,事发当日未发现俞某某有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的情况。

五、关于俞某某钱包找不到的问题

经警方调查,在俞某某课桌内发现一个钱包,核实为俞某某所有。

我们对死者深感痛惜,对家属深表同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宁海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

事件回顾:

女生开学首日坠楼身亡

每每忆起女儿的音容笑貌,俞先生无法抑制哽咽。9月1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第一职业中学开学首日,俞先生和妻子亲自将女儿娜娜送到校门口,目送她走进校园,谁都没有想到这次目送竟成永别。

当日上午,16岁的娜娜在校门口和父母道别,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学校禁止家长进入校园,离开时她依依不舍,撒娇嘱咐“妈妈,周五一定要早点来接我回家呀。”

这个得到了肯定回复的承诺,成为了全家走不出的痛。

下午十三时二十五分,娜娜班主任打来的一个微信电话让俞先生和妻子的心都揪了起来,“说我女儿出事了,从楼梯滚下来,我们夫妻想从楼梯滚下来应该还好吧,不会太严重吧,结果没过五分钟,班主任电话又打了过来说我女儿很严重。”挂断电话,俞先生和妻子马上往学校赶去。

十三时四十分,两人赶至宁海第一人民医院时娜娜正在抢救,俞先生从参与抢救的一名医生口中得知,娜娜腰部骨折,子宫移位,腹内大量出血。最终,医护人员的努力和10斤血浆未能留住娜娜的生命,晚上十点,医生正式宣布死亡,沉溺于悲痛中的俞先生及妻子听到宁海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孩子是自杀。

坠楼女生当天情绪正常

警方判定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从女儿朋友的口中,俞先生还原了一些当天的经过,在两人在一起的时间里,女儿情绪正常,并未和同学产生矛盾。

当天上午十一时前后,娜娜和小伙伴两人去学校食堂吃午餐后相携前往学校超市买了一些零食,随后在一个小时后返回宿舍。

因为性格缘故,娜娜与宿舍剩余同学并不十分亲近,返回宿舍后便坐在床上吃棒冰,小伙伴则因为需要打扫宿舍,下楼寻找清扫工具。十多分钟后返回宿舍开始打扫,并未注意娜娜是否有在宿舍中,十三时左右注意到娜娜不在,考虑到可能先一步去了教室便也向教室走去。

十三时二十五分,第一节疏导课上课仅五分钟,老师被叫去开会,返回后将全班学生带至行政大楼,要求学生不能对外乱说话。

“警方讲述称,当天下午一点钟前后,2栋宿舍楼几名男生亲眼看到我女儿身体朝外坐在1.3米的栏杆上,坐了3—5分钟,之后滑了下去。我女儿落在离宿舍楼两米远的地方,脖子上有明显淤青,她的眼镜据说被纸包得好好的放在六楼栏杆旁。民警表示栏杆上并没有留下任何我女儿的脚印或指纹,脖子上的淤青是冲击造成的内伤,至于坠落地点则是当天风向的缘故,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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