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记者 孙海颖) 9月18日上午,香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召开刑事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审查会,就近期辖区内发生的22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拟对22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向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22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基本情况、定案证据,阐述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哈尔滨市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12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没有该意见第九条规定情节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相对不起诉。本案22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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