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囤物行为或是病,“心病”需“心方”

2020-09-23 04:22:15 作者: 家中囤物行为

家中、楼道囤积大量杂物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彭浦新村街道清理公共区域的堆物后,楼道变干净了许多。 /彭浦新村街道

9月20日、21日,新闻晨报·周到接连报道了两起静安区、浦东新区居民在家中囤积大量杂物,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的个案。报道刊出后,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不少市民在同情周边邻居的同时也提出,囤积杂物居民自身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也亟需关心。

“这可能是一种心理疾病……”

“老人的收集杂物的怪癖虽然影响到了周围邻居,但还是需要子女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才能帮助她们(他们)回归正常的生活……”

这些市民的声音,得到了精神卫生领域部分专家的认同。有专家指出,发生在这两户人家的囤积行为,不排除是一种心理疾病的表现。

但是问题在于,无论是心理咨询还是心理治疗,均需要当事人或家属配合。这些喜欢收集杂物的人,大都缺乏健康的社会关系和邻里关系,由此导致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的落实出现了操作层面的困境。

解析

囤积行为可能是心理疾病

看了静安区、浦东新区这两户居民在家中囤积大量杂物,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的报道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身心科副主任刘强告诉记者,的确有一类精神疾病,叫做“囤积障碍”。

所谓囤积障碍,是指获取并难以丢弃大量物品,生活空间杂乱,以至于带来痛苦并影响社会功能的行为。

患有囤积障碍者,往往会出现以下几种特征:一,持续地难以丢弃或放弃物品,不管它们的实际价值如何。二,这种困难是由于感到积攒物品的需要及与丢弃它们有关的痛苦。三,难以丢弃物品导致了物品的堆积,以至使用中的生活区域拥挤和杂乱,且显著地影响了其用途。四,囤积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刘强主任指出,囤积障碍患者以儿童和老人居多。对着这些人来说,被囤积的物品意味着安全感和归属感。而且,囤积障碍患者往往有比较多负面事件体验,受到家人、朋友、邻居排斥。所以,草率地将囤积者的物品丢弃并不可取。

在刘强看来,作为他们的家人,应该用爱和温暖去“填满”囤积障碍患者的心,给予他们更多的陪伴和心理支持,让他们不再孤独、不安、痛苦和无助。

建议

囤积行为产生原因需专业判断

“我认为,这种情况,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应该是劝当事人就医。他们的囤积行为已经造成了社会功能的损害,影响了他们的居住、社交。”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汪作为说。

汪作为院长强调,之所以劝两起个案中的当事人就医,并不是认定这两户居民存在疾病,而是因为这些人的行为已影响了自身正常的社会功能,需要由专业机构判断,囤积行为产生的原因。

“不是说,一个人有囤积行为,就意味着这个人患有囤积障碍。很多其他问题都可能会引发囤积行为。”汪作为院长说:“比如一些躯体疾病,如脑外伤,或一些囤积障碍以外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等,这些疾病都可能伴随囤积行为。除了疾病外,囤积行为还可能是经济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或者就是当事人的人格特征。”

“如果囤积行为是躯体疾病或精神疾病导致的,那肯定要针对病因进行治疗。首先要把原发疾病治好,才能谈及改变行为的问题。”汪作为院长说。

现状

因囤积行为就医的并不多

但是,两位专家均认为,在临床上,因囤积行为就医的数量并不多。除了疾病因素外,囤积行为者主动就医意愿较低,也是原因之一。

“囤积障碍的患者往往不会主动就医,所以很难被及时诊断和有效干预。”刘强说。

除了当事人意愿低外,囤积者的家属将囤积者送医的意愿也不高。

汪作为就曾遇到一起案例。居委会认为囤积者的行为存在异常,有必要进行精神诊断,但囤积者的家

属却不同意。家属认为,囤积行为发生在家中,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因而并没有就医的必要。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形下,才可能在不考虑当事人和家属意愿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强制送医。否则,就医行为一定需要当事人和家属配合。”汪作为说。

汪作为建议,出于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角度,对于家属而言,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后,家属可以考虑将当事人带到专业机构进行综合诊断:其一,当事人发生了明显的个性的改变或行为的异常;其二,当事人的行为造成明显的功能损害,比如说对人际交往能力的损害,而这些功能是原来可以维持很好的;其三,当事人的行为已经开始危害到自身或周围的安全。

对于当事人本人而言,如果当事人察觉到囤积行为已经给他带来了明显的痛苦,可考虑到专业机构进行综合诊断,对疾病进行排除。

打通心理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何难?

●社区心理咨询室为居民提供了家门口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但一些居民的配合意愿极低

医生需要定点执业,在诊疗室内完成诊疗。当行为当事人本人或家属拒绝就医,精神医生对疾病的介入通道就被大部分阻断了。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居民的心理服务需求该如何满足呢?

一般情况下,社区心理咨询服务,是精神卫生机构和社区之间的一个有效衔接。

根据沪卫计疾控〔2019〕004号文件,上海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标之一,即是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在上海的许多地区,社区心理咨询室已经运行了多年。社区心理咨询工作室的存在,为许多社区居民提供了家门口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但是,对于那些配合意愿极低的居民而言,从家门口走到社区心理咨询室,仍存在艰难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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