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助力,零诉讼费获赔十八万
近日,一起因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因医疗费用债台高筑的原告张胜(化名)顺利拿到了人身损害赔偿金。
该案原告张胜是被告公司员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导致身体严重受损,入院后经抢救挽回了生命,但留下颅脑损伤、左臂丛神经损伤和脊柱损伤的后遗症,经司法鉴定,三处损伤都构成十级伤残标准。2020年4月,张胜赴上海继续治疗,花费治疗费用数万元。随着持续治疗,张胜病情有所好转,但巨额的医疗费用和失去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却让这个上需赡养父母、下需抚养双子的家庭承受巨大经济压力。
为了帮助张胜尽快拿到赔偿金,法院调解人员针对双方争执焦点的赔偿标准问题,引导张胜厘清各项损害赔偿标准并标明所依据的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调解人员沟通,被告最终认可了张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的赔偿方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及时付清人身损害赔偿金18万余元,从提交诉讼材料到拿到全部赔偿款仅20余天。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一般承受了较大短期经济压力,通过诉前调解化解能够有效避免冗长诉讼程序,减少人力、物力上的耗费,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当事人没有产生诉讼费。同时由于被告对调解结果的认可,有效避免了后期执行过程中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来源:新余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