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架由三亚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在飞机下降过程中,一女子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电子烟抽了起来。机组人员发现后及时阻止并报警。该女子后被首都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分。
事发当日22时许,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西航站区派出所接到航空公司报警,在一架三亚飞往北京的航班上,一女子在飞机下降过程中,在客舱内抽起了电子烟。
经查,女子叫姚某,本年26岁。姚某称,自己未注意到机舱里播报的禁烟播送,也不知道飞机上是制止抽电子烟的。她认为电子烟能够经过安检带上飞机,就意味着能够在飞机上运用。依据相关规定,首都机场公安局给予了姚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分。
民警提示:电子烟也是烟,虽不需求明火点着,但同样会发生烟雾,对客舱环境形成污染,影响旅客身体健康。在机舱内吸烟更可能会触发烟雾探测器报警,搅扰航班的正常运转。民警再次呼吁广阔旅客,若发现飞机上有相似状况,能够第一时间通报乘务、空保组,一起保护安全、健康、有序的乘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