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今年云南省继续采取定额、挂钩、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
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其中:
对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