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3大调整!佛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2020-07-24 10:18:49 作者: 国家助学贷款

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现场办理。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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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名。

续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续贷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现场办理,如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现场办理。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或者联系户籍所属区教育局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中旬。


佛山市教育局:83357666

禅城区教育局:82098593、82341150

南海区教育局:86288489

顺德区教育局:22835800

高明区教育局:88282313

三水区教育局:877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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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佛山市教育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王璐璐

审校:林建娜、李敏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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