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3大调整!佛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2020-07-24 10:18:49 作者: 国家助学贷款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快往下看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贷款期限

2020年,贷款期限由原来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如果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贷款学生本人将不用支付利息。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020年政策更给力:


1、还本宽限期延长:由原来的3年延长到5年,即毕业后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从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2、利率优惠: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申请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新生或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佛山市;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和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佛山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签名。(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不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具体网页操作如下


①登录网址进入系统页面。


②点击注册按钮,填写信息注册账户后登陆,进入页面。


③按照提示如实填写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以及贷款金额等信息,完成后导出表格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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