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被判12年
据外媒报道,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28日裁决,前总理纳吉布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线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以及1项滥权控状,全部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12年监禁,并处以罚金2.1亿林吉特(约合3.5亿元人民币),为其涉案金额的5倍。
根据马来西亚一般法律程序,纳吉布还可依次上诉至法院的上诉庭和马来西亚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具有最高终审权,若纳吉布依旧被判有罪,将依据其罪行判决监禁或罚款;而一旦联邦法院判决纳吉布无罪,他将被释放,其控状也将被撤销。
纳吉布资料简介:
莫哈末·纳吉·阿都拉萨(Mohammad Najib Abdul Razak),也被译为穆罕默德·纳吉布·阿卜杜尔·拉扎克,简称纳吉。纳吉出身马来西亚彭亨州贵族,是名拥有印尼武吉斯(Bugis)血统的马来西亚马来族。
2009年4月3日,纳吉在吉隆坡国家皇宫宣誓就职,成为第六任马来西亚首相,其父亲是第二任马来西亚首相。
2018年5月12日,纳吉宣布辞去巫统和国阵主席职位。7月3日,纳吉在家中被反腐败部门逮捕。7月4日4日上午,纳吉布抵达吉隆坡法庭受审。纳吉布因“一马案”(1MDB)面临四项指控,总金额高达8400万令吉。9月19日,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称,纳吉布被逮捕,牵涉“一马发展(1MDB)”洗钱调查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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