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7月17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9号),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今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5.4%,机关事业单位3.9%。在国家和省下调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政策、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继续按照总体5%比例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我省将有711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