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罪学生仅留校察看?贫困家庭经常出入酒吧?朋友圈曝光,成绩单公布 排名倒数 网友:一个字“绝”

2020-07-22 17:58:24 作者: 浙大犯**罪



近日,浙江大学给予犯**罪的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引发热议!

一时间,热搜被浙大学生努某某直接霸榜。

就在今天,努某某在学校的成绩被公布了,一时间又引起热议。据知情人士透露,努某某就读土木系,经常挂科,朋友圈经常晒出各种摄影照片,游戏娱乐之余不忘朋友圈与大家一起分享,生活那叫一个滋润。所以从这里看,他对于犯**罪这个事实只怕是没有一丝悔过,反正小编是看不出来他的悔过之心。据晒出的成绩单显示,努某某在128人中排名126。真的是一个字“绝”,就这种成绩在学校差不多可以算是混日子的了吧。

浙大给予了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分,这一操作也是一个字“绝”。对此,校方给出了大概三个理由。

第一 努某某是初犯。

第二 他有悔过之意。

第三 他是少数民族,且是贫困户。

不过据小编所看,这三个理由不仅在**罪面前不值一提,更加是难以成立,要是有悔过之意,朋友圈就不会有那么多玩的时候的分享了,成绩如此之差,哪个贫困的孩子不是懂事早,成绩会是倒数末尾。就算是少数民族也没有特殊权利吧。对于浙大的这个处分,小编不敢苟同,人家哈工的学生作弊都可以双双被开除,你浙大的努某某犯**罪这种刑事案件了都还可以留校察看,公平在哪里呢?


浙大**犯学生未被开除引争议

7月20日晚,一条《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引发网友关注。决定内容显示,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区****判决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用**;浙江大学处罚留校查看一年,到期可解除。

针对浙江大学对其处理决定引发社会不满一事,浙大回应不开除**犯学生原因是什么?未开除**犯学生浙大启动调查

浙大犯**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爱摄影常挂科 大三起在外租房

7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上一名知情人士。该知情人称,某某喜欢玩摄影,时常买摄影器材。在刚进学校时,努某某曾经拿过学校的补助。因为挂科学校就会停发补助,后来也不清楚努某某还拿过补助没有。该知情人表示,努某某挂科是常态

知情人提供的努某某成绩单

据其晒出的努某某成绩单显示,128人中努某某排名126。该知情人士为封面新闻记者提供了努某某的成绩单,2016级土木工程学2019——2020学年秋季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主干数据显示,努某某累计排名在126名,参与排名的总人数,为128人,“这个时候,他的学分为114分。班级的平均水平,已经达到140多分。”

该知情人士透露,努某某日常喜欢抽烟,经常挂科,出入酒吧。从大二开始,几乎不参加班级班会活动。大三起,就不住寝室,在外租房了。

努某某**案始末

浙大的校友圈里很多人都说曾被他猥亵过,已经准备联合起来**了!

就这样的人,值得你去拯救?

网传的一份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判决书显示,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强吻被害人并强摸被害人**,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而中止。后努某某自己报案,公诉机关认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节,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可适用缓刑。7月21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多次电话联系西湖区****,但都无人接听。

7月21日,有网友爆料称,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与努某某相识,因为努某某说自己搞摄影的,两人才加了微信。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请该网友看学校为名,约其见面。当晚,两人到一清吧喝酒。

该网友表示,其天生酒量好,之前也没去过酒吧夜店,就答应了。喝酒后发生的事情,她就无意识了。该网友怀疑,她被下了药。其表示,当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家酒店,“他做了与通报中对那个女生一样的事情”。

此外,另据网友爆料称“努某某之前还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努某某几次去酒吧,开台都是大几千的那种”,“这位同学糟蹋了20多个女生”。

浙大犯**罪学生朋友圈曝光

最近,曝出该生的朋友圈,据了解,努尔特今年已顺利毕业,并入职杭州一房产公司。网友们因此而指责努尔特毫无悔改之意。

而且,他似乎过得很开心,从被爆出的朋友圈截图上看,前他高调晒出和博士女朋友的毕业照,后有配图配字:“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生活那叫一个滋润。

直到7月20日,网友发出学校的处分决定后,该知情人士才知道努某某犯了**罪。因为4月17日,杭州西湖区****判决后,努某某还经常在朋友圈里展示自己的女友、毕业设计、美食等内容。

努某某被判**罪后发的朋友圈

对于网传的展示博士女朋友的朋友圈,经该知情人士确认属实,“之前就知道他有女朋友,但是他在玩游戏的时候,还在‘撩妹’。”

未开除**犯学生浙大启动调查

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对于处理努某的依据和标准,浙江大学**宣传部部长应飚7月21日在回应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将尽快公布官方信息,对此事作出说明。

7月21日下午5时15分,浙江大学发布《情况通报》。

浙江大学通报启动后续调查

该《情况通报》简述了事情经过,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判处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该生所在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校学生奖惩***。

同时,通报了对努某某作出留校察看处分的依据: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门认定努某某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会议**决定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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