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树集团”)发文为“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其中一条招聘条件要求应聘者承诺**在“椰树”服务,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
椰树集团“奇葩文案”再引热议
要求员工“抵押房产”“**服务”
小观找到了椰树集团在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上发布的招聘启事。
椰树集团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
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二要承诺**在“椰树”服务。
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对于这样奇葩的招聘启事,有许多网友表示无法理解,认为要求员工“**服务”“抵押房产”都是违法法律的。
@是孟亦田:这种公司恐怕连法务部门都没有,否则制定这种招聘条款简直是奇葩
@饿饿的脑斧:去一般地方打工是为了赚钱养家,去这个公司打工不光不能顾家,还得把房子也抵押进去,图什么呀?
@默默大夜猫:条款本身有问题,违反劳动合同法和人文精神
@果果的B面:顾事业不顾家,口号真的响。
@微励志:免费做了一个广告 @欺负单身狗:又火一把,椰汁又可以卖几瓶 @怪兽飼育学:高啊,本来没人知道招聘信息,现在一分钱不花,全世界都知道了
@一华独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觉得没人性可以不去应聘
椰树集团致歉:
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
椰树集团发布声明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昨日,我集团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我集团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紧紧跟随时代步伐,大力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寻觅人才求贤若渴,今后我集团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脚踏实地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为此给广大网民造成不良影响,再次深表歉意。
招聘条件不合法
“更像是谋取噱头的招聘宣传”
不少法律界人士都表示,椰树集团的招聘广告涉嫌违法。
20日下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可以明确的是,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不合法。
他认为,职业经理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