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博士**事件:再论对知识分子群体的“祛魅”及预防监督的制度化

2020-08-26 17:12:47 作者: 浙大女博士*


所以,学术圈需要祛魅,学界的非研究活动需要外界施加的制度与监督。只有在相关制度高度完善的情况下,诸如“教授治校”“学术共同体”等概念与呼吁才不会变成少数人滥用不不对称权力的幌子。


二、对制度保障缺失的无视


对于本文开头所述的五个事件,校方的处理不尽相同。浙大戴某事件目前已经披露的处理是腾讯报道中所述的“偷偷免职”,陈小武则被撤销一切职务及“长江学者”头衔。周筠仅被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王攀则至今在武汉叫爸爸大学的庇护下安然无恙。最有趣的是对最能折腾的沈阳教授的处理结果:当事学校北大谨慎宣布重启调查,东窗事发时的老东家南京大学采取“劝退”,还由当年引进人才的文学院领导出来亲自道歉,而准东家上海师大则予以直接解职。


网络舆论对于这些不同处理的看法也有相应的不同——浙大最近出现的**丑闻实在过多,严重影响了学校声誉;武汉叫爸爸大学不知悔改,自然口诛笔伐;西安交大处理措施过于宽宥,一顿吐槽后不了了之;北航、南大、上师大因为措施严厉及时而被“点赞”,而谨慎重启调查的北大也少不了被批评。


这种参差不齐的处理决定,以及网络舆论的不同反应,体现了我国高校在师生关系中**乃至权力滥用上的制度保障缺失。每当事发之时,高校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与社交媒体联系,进行公关、删帖(沈阳与王攀事件皆属此列),等到事态不可收拾时,则要么临时甩锅给当事人本人或引进当事人的院系领导(沈阳事件属于此列),要么做个姿态,略施小惩(周筠事件属于此列),要么头铁硬扛(王攀事件属于此列),要么声称自己要启动调查,却依赖互联网记忆的短暂而最终逃脱责任(沈阳事件中北大的处理即属此列)。唯一见不到的,就是此后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如何对引进人才进行背景调查,如何建立系统的监督与事后处罚机制。



这样的处理决定与态度显然是长期有害的:由于制度缺失而不被发现的案例石沉大海,偶然被发现的事件则被校方“看人下菜碟”处理:事件影响力大的,声誉脆弱的,不论事实是否清楚一律“严肃处理”,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而事件影响力小,对声誉影响相对较小——或者有办法公关掉——的则死皮赖脸,用大风刮下楼一类的可笑理由搪塞过去(出自王攀事件),静待热度消弭,万事大吉。这让我不禁担心此类事件正面社会影响的可持续性:每次出了问题,我们都对个人口诛笔伐,却无端忽略相关常态化制度的缺失。当网民疯狂批评泄愤的热潮过去之后,同样的事件却又开始在千千万万个场合继续发生。


三、结语


积极思考的读者或许已经有所感触。对知识分子的道德期待和制度化预防、监督机制的缺失是一体两面:当全社会都未认清知识分子群体的道德现状,也未认识到这一专业群体的内部权力结构时,自然也很难意识到制度化预防、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必然会给高校知识分子群体带来严重的后果。过高的道德期待使得社会公众对于任何——不论真假的——负面消息都不假思索地进行疯狂攻击,同时波及无辜的、真正道德高尚的一部分教师;而稳定制度的缺失使得被冤枉者无法昭雪,真正的受害人举报结果完全看天,体制中的负责者却得以通过各种临时性措施推卸责任甚至获取社会好评。长此以往,高校知识分子群体必会处于极高道德期待与严重公众怀疑的紧张关系之中,而群体道德水平的内部参差不齐也会最终导致整体社会地位与评价的严重下降。


何以拯救被导师霸凌的受害者?何以使尽量多的真正施暴者无法逍遥法外?何以使知识分子中的高尚群体不受到“害群之马”的影响?又如何使得学术圈在自主自洽的同时不滑向剥削和欺凌的深渊?对于知识分子群体道德水平和权力结构的“祛魅”,及针对此类现象的预防、监督制度的建立,是两条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