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0-08-27 10:40:31 作者: 太原市202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取得2020年太原市娄烦县、阳曲县、清徐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太原市财政金融学校西校区(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19号)

三、资格复审所须提供的材料

(一)网上报名登记表(电脑录入后A4纸打印,一式两份)和考生防疫承诺书;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规定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信息必须和报名时候一致;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复制到A4纸上,并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以上材料顺序进行整理。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考生进入现场确认点要出示身份证和个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信息的考生要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带全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附件1:2020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特岗教师防疫承诺书.docx

太原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