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严查空挂学籍、无学籍!以及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通知!

2020-09-06 18:09:18 作者: 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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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通知

孩子放学了,家长却还没下班
家长接送孩子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不协调

产生部分学生放学后

孩子无人看护、课后放任等问题

好~消~息!
宝鸡中小学课后服务来了!
今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课后服务具体指什么服务?

收费标准如何定?


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宝鸡全市中小学学生(在校住宿生除外),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课后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
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集体活动。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市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6元/天·生;各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5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元/天·生。

课后服务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