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20-09-07 12:47:05 作者: 中国(雄安新


(三)建立信息共享体系

依托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信息共享系统,统一信息的标准规范、备案认证、管理服务,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交换系统,实现监管部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金融支付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支撑,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探索建立进出口商品信息溯源系统,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评价等数据信息,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全流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四)建立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探索数字货币跨境支付。支持符合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大胆创新,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担保等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引导符合相关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加强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提供安全高效的本外币支付结算服务。


(五)建立智慧物流体系

依托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推进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构建互联互通的智能云物流平台,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控。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势,依托“四纵三横”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同天津港、黄骅港和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的联系,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和跨境寄递服务进出口绿色通道。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自建或者共建海外仓,探索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服务体系。


(六)建立电商信用体系

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集信用评价、信用监管、负面清单管理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系统,记录积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平台、物流企业及其他企业的基础数据,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鼓励监管部门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和互认机制。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打造可信交易环境。


(七)建立统计监测体系

依托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平台交易信息、监管部门数据为补充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自动化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海量数据进行分析监测,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八)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等机制,以流程节点为重点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防控洗钱等经济风险,数据存储、交易支付等技术风险,以及产品质量、贸易摩擦等交易风险。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区块链等技术在全流程溯源中的应用。及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评估,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九)建设人才保障体系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推动在有关高等学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支持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跨境电子商务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训,为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炼才选才育才。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激励政策体系,积极引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急需的国际职业人才和优秀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落户,优先解决住房问题。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创业创新支持体系,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孵化,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成为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