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20-09-07 12:47:05 作者: 中国(雄安新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培育集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吸纳创新型、成长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仓储、金融支付等企业和业态落户,引导中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聚,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生态链。结合雄安新区产业规划和独特优势,支持雄县、容城、安新三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数字化贸易平台+营销总部+研发总部”模式,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新品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融入境外零售渠道,建立或共享海外仓,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打造集策划、营销、招商、报关等服务于一体的产业生态圈。


(二)着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

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模式为重点,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B2C)模式作为有益补充,实施跨境直购进出口监管方式,推行保税备货进口监管方式,在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由境内产能驱动为主向境内产能驱动与境外需求拉动并重的转变,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


(三)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政策落地见效与创新

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不具备条件的按规定以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创新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监管、检验检疫、收汇结汇、税收征管等政策,集合信息查询、身份认证、数据交换、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物流配送、融资保险、渠道拓展等流程,逐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管理无纸化。


(四)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支付机构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持金融支付企业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优化跨境支付流程,改进跨境支付效率,提升金融服务跨境电子商务质效。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支持物流仓储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改造提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物流仓储体系。鼓励税务、咨询、人力资源等专业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五)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机制

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行简化归类、批量申报、实时传输、便捷通关。支持国际邮递物品按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申报通关。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的转关物流方式。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溯源、退换货等机制,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经营产品的有效监管。


(六)探索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制订

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充分利用多双边机制,探索制订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和标准,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全球合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售后营销服务、消费争议解决、交易纠纷处置等规则体系,维护各方权益。


(七)探索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鼓励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金融支付企业、物流仓储企业、评价机构等建立行业商协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有效开展行业研究,倡导道德规范,践行社会责任,加强国际合作,构建以商协会为主导的市场自律机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