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限制高消费2020新消息:公司涉2条限消令怎么回事?

2020-09-16 16:25:37 作者: 海航限制高消

  9月16日,据报道,海航集团法定代表人陈峰被限制高消费。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峰收到2条限制消费令,发布法院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号分别为(2020)陕0103执6643号和(2020)陕0103执6642号。

  限制消费令称,本院于2020年08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柴靖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其中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APP显示,今年以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已数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延伸阅读:

  海航集团旗下海航航空集团与滴滴出行 14日在海口会谈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打造“空地联运、智慧出行”新合作模式,在产品创新、品牌合作、联合营销、会员权益、企业出行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度合作,携手提升空地出行体验。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围绕会员体系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加强“会员日”合作,为双方会员提供更丰富的共享权益。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双方将共同打造“乘机+用车”、接送机服务等具有吸引力的产品组合,实现“空地联运”一站式服务。双方还将联手整合线上线下渠道资源,开展联合营销活动,探索企业服务等合作,共同推广“互联网+大交通”的新出行理念。

  海航集团执行董事长顾刚、滴滴网约车平台公司CEO付强等出席活动并见证签约。

  顾刚表示,海航致力于在市场和服务上不断创新,全面拥抱互联网。希望通过此次与滴滴出行的合作,双方优势互补,全方位做好“空地联运”与“智慧出行”,全面提升旅客出行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