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适应新形势 不断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2020-09-17 10:09:50 作者: 立足新起点

  三、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形势,不断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一)体制原因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特别是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基层财政面临的困难和暴露的问题更加突出。近年来,由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目前,乡镇财政逐步承担了乡村振兴、组织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精准扶贫等多项任务,其综合协调的功能明显增强。乡镇财政管理已经由过去的“单纯业务型”向现在的“综合协调型”转变。因此,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乡镇财政建设如何“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形势、不断开创新局面”就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自身原因

  作为分管预算、国库领导,未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常态要求,积极主动分析我县乡镇财税的困难与运行情况。同时对调研乡镇的财税与县级分成相关资料不够等。

  (一)结合乡镇发展实际,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我县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2020年到期、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如何既增加乡镇压力、又保证乡镇活力?如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的积极性?如何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对乡镇发展“既有压力,又有活力,更有动力”的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具体思路、举措有:

  1.调整收入基数问题

  一是收入基数要符合乡镇发展实际,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重新核定。二是收入基数在乡镇完成收入任务后要足额算给乡镇,否则无法保证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合理需要,如任务完不成则按一定的比例扣除。三是部分乡镇超收分成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优惠奖励给了企业,乡镇本级实际得到相当少,在测定收入基数时应剔除兑现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进行核定。四是确定乡镇收入基数时应区分乡镇大小进行确定,当前收入基数核定各乡镇存在不平衡,少的仅千元,多的几十万,为体现公平、兼顾贡献能力,建议收入基数以体制期内的收入平均数为基础更合理。

  2.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一是建立新型城镇化建设奖补资金制度,由县财政筹集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奖励税收贡献突出的乡镇及扶持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及“脱贫攻坚”工作突出的乡镇;二是加大对边远困难、经济薄弱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加大依法治税力度

  一是加大对基层财税征管部门的约束力。每个乡镇均由基层税务分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并明确驻乡镇人员工作职责:①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认真摸清税源,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②严禁买税、卖税、挖税、垫税;③加强税收完成情况的统计及分析;④驻乡镇人员由当地政府负责考核。二是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全面支持财税部门依法征管,协调解决征管过程中的问题,如实向县政府提供考核数据,不得弄虚作假、采取违规手段缴交税款,一经发现,除取消当年相关奖项评比资格外,还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已冒领的奖金、超收分成等,由县财政双倍扣回。三是县税务部门应在每月终了3日内向县财政局提供各乡镇分企业和税种实际入库情况及分析预测,以便县政府及时全面掌握乡镇财政收入进度。四是县政府在每年终了后5天内,应组织财政、审计、商务、吉安高新区、税务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乡镇所属工交流通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核实,并以核实情况作为乡镇考核依据。

  (二)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财政部明确指出,要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即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以下简称“两基”建设),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方向要明,推进科学化精细化建设

  所谓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通俗地讲,科学化就是要“抬头看路”,明确方向、目标并选择有效的路径;精细化就是要“埋头拉车”,一步一个脚印地按照科学确定的方向和路径前进。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重点在基础,关键在基层。而财政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只有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才能更好地为国理财、为民服务。乡镇财政建设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财政发展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建设发展型、公共型、调控型、精细型、效能型“五型”财政。要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以财政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做大做强财政蛋糕;要以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为导向,着力实施民生工程;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力深化财政改革;要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目标,着力加强财政监管,努力开创乡镇财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2.出手要快,构建乡镇公共财政体系

  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考评、“乡财县管”、等财政改革深入到基层。乡镇财政建设的重点要向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支出项目的保障力度,落实好民生工程配套所需资金,着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财政所要做好民生服务、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向保运转、保民生、保农业农村发展延伸,根据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利用乡镇财政所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实行“一卡通”及“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切实享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公共财政。

  3.出拳要重,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