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适应新形势 不断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2020-09-17 10:09:50 作者: 立足新起点

  继续深入推进“乡财县代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乡镇政府的取舍、事权、财权重新划分提供法律依据;二是要理顺县乡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加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强县乡财政运行的保障能力;三是要加强机动财力的管理,对超收、结余、上级财政奖励或返还的财力,应优先用于政策性增人增资和津补贴发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保证基层各单位的正常支出需要;四是有结余的乡镇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消化历年债务。

  4.措施要细,加强乡镇扶贫资金监管

  乡镇专项资金管理要从“重分配、轻管理”向“重管理、讲绩效”转变。乡镇财政所要严把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五个关口”,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严把扶贫专项资金“公开关”。要将扶贫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采取会议宣传、政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严把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关”。 严格按照不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把好扶贫资金的拨付工作,按时足额拨付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切实杜绝因财政部门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工作不到位的情形发生。三是严把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关”。加强对资金的跟踪管理,做到财政扶贫资金支付到哪个环节,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个环节;财政扶贫资金支付到哪里,财政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有效促进扶贫项目的实施。四是严把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关”。除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做好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外,每年财政所均应自行组织对扶贫专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严格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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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国网    | 作者:王新文    | 责编: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