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适应新形势 不断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2020-09-17 10:09:50 作者: 立足新起点

     乡镇财政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基础,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乡镇财政作为连接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的重要桥梁,在建立公共财政、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务管理、建设新农村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艰巨。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理财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逐渐淡出农业税收征管的同时,落实民生政策、发放涉农补贴、精准扶贫的职责逐步增强,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吉安正处在创新驱动、变道超车、后发赶超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县的乡镇财政建设紧紧抓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形势,不断开创乡镇财政建设新局面,为加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吉安江南望郡金庐陵美好画卷作出新贡献。

  一、我县乡镇财政建设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县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开辟乡镇财源,加强乡镇收支管理,使乡镇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体现在:

  (一)乡镇保运转、促发展的动力足

  普遍反映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对乡镇来说是“放活”的体制,乡镇的支出压力不大。原因有四:一是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支出采取“零基法”,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充分保证;二是社会抚养费县财政按一定比例累进调控,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绝大部分归自身使用;三是乡镇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财政及时全额返还乡镇专用于小城镇建设;四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中的基层组织运转和乡村道路修建经费足额补助给乡镇。这些措施给了乡镇很大的活力,保证了乡镇的正常运转,促进了乡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逐步完善了税收征管体制

  乡镇的税收任务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协税护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原先由于县与乡、乡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出现的“买税、卖税”等怪现象、降低了征收成本;而且也进一步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三)日趋完善了乡镇支出管理

  实行“乡财县管”后,一是规范了乡镇政府支出行为。实行“乡财县管”后,对乡镇人员的工资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解决了乡镇干部工资不能足额发放问题,稳定了人心。二是实现了乡镇财权事权的统一。“乡财县管”后,乡镇干部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乡村道路、中小学危房改造、抚恤等村级支出由上级按规定给予转移支付,这样乡镇承担的各种事项都有了相应的经费保证,实现了乡镇财权事权的统一。三是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乡财县管”改革之后,乡镇编内人员工资全部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杜绝了乡镇政府机关乱进人的现象。四是遏制了乡镇新增债务,化解了不良债务。“乡财县管”后,乡镇财政地方收入全部入县级金库,支出由县财政统一拨付,使得乡镇无法擅自举借新债。

  “财”是“政”的基础,管好“财”,就能规范“政”。如果说税费改革管住了乡镇政府的收入环节,而“乡财县管”则从支出环节上管住了乡镇政府。乡镇普遍认为,“乡财县管”有力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不仅管好了乡镇财政,还规范了行政,进而引发了乡镇政府职能和权力结构的再调整。因此,这是从体制上解决乡镇政府人员膨胀、债务恶化、“三乱”反弹的釜底抽薪之策,将为农村上层建筑的改革和调整提供财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我县乡镇财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可支配财力无法满足乡镇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

  目前乡镇自身可支配的财力有四块,一是财源建设奖励部分,三年来,平均每年超收分成财力2613万元,每乡镇平均每年138万元,收入份额较少。二是社会抚养费,三年来,社会抚养费受国家政策影响呈逐年大幅度下降趋势,三年乡镇平均每乡镇征收数为11.92万元;县财政平均每年返还数为7.14万元。这说明,社会抚养费收入正逐渐退出乡镇收入的舞台。三是乡镇的土地出让收入,这块收入和乡镇历年的土地存储情况及土地运作息息相关,乡镇之间的差距很大。四是省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专项转移支付经费,我县平均每个乡镇年补助150万元。剔除土地出让收入,乡镇自行支配的稳定收入来源每乡镇年均295万元左右,其中一大部分要用于干部职工的福利及机构的保运转。而目前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走乡镇、看变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乡镇财力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乡镇征收管理方面存在协调上的困难

  乡镇税收征管由基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乡镇政府主要职责是协税护税。然而由于税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其基层征收部门主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完成任务,使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税源、税基、税负不明,缺乏税收任务的指导权,如果遇到个别税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或者态度不好,乡镇政府更是无法及时准确掌握收入形势,进而丧失了掌握财政收入的主动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发展经济、做大做强财政蛋糕的热情。

  (三)乡镇财政所人员少,工作量大

  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增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增加了乡镇财政人员的工作量。虽然税费改革取消了三提五统及农业两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大大减轻了压力,但相比改革前,目前扶贫资金的发放业务量反而越来越大了。同时由于人员缺乏,造成干部兼职较多,而且乡镇财所人员的编制不明、关系未理顺,使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四)扶贫专项资金存在监管上的漏洞

  扶贫专项资金是各级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体现,做好扶贫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确保扶贫资金切实发挥效益和安全运行,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政治问题。然而目前扶贫资金项目多、发放对象散、资金量大,这就为财政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尤其是乡镇财政所人员少,部分人员年纪大、业务不熟,更是造成了涉农资金监管的“空白”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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