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子“赐府另居”,就是“分家单过”那么简单?你可能误会了

2020-07-22 13:20:25 作者: 清代皇子“赐

导读:清朝建立以后,礼制、律法、官制、后宫等诸多方面都“依前明例”,唯独对宗室王公的分封办法恰与前明相反。明朝对宗室王公奉行“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不临民、不治事制度,而清朝对宗室王公则奉行“但予嘉名,不加郡国”,甚至可令宗室王公“内襄政本,外领师干”。

通俗点讲,清朝给予宗室王公爵位的加封,但只令其建府于京中,非旨不得擅离京城。顺治年间,顺治皇帝逐渐确定了根据皇子爵位等级的不同,给予一定规模王府另居的制度。王府设有专门的属官、侍卫、太监,还配有一定数量的包衣佐领、下五旗旗分佐领。在皇帝“赐府另居”的同时,一般还会赐予一定数量的田产、物产或者买卖店铺,于是一个以皇子为中心的庞大社会群体便逐渐形成。

只是这大张旗鼓的“赐府另居”,加入“禁抑宗藩”的原则后,便成了一项关乎分化王权、稳固皇权的政治制度。

清代王府旧址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充分吸取了前朝历代的灭国之因,制定了诸多防止外戚干政、母后擅权的有效制度,《清稗类钞·宫闱类》对清代皇子出生以来的各个年龄段予以了较为明确的记载,能让我们大致得出这种制度的无情和有效:

皇子生,无论嫡庶,甫堕地,即有保姆持付乳媪手。既断乳,即去乳母,增谙达,凡饮食言语行步礼节皆教之。六岁,备小冠小袍袿小靴,令随众站班当差,教之上学,即上书房也。十二岁,有满文谙达教满语。十四岁,教弓矢骑射。至十六或十八而婚。

这种制度有种较为明显的特点,那就是“惟与生母相见有定时,见亦不能多言”。自幼与生母别离,虽然太过不近人情,但却能充分保证皇帝和生母之间的关系生疏,有效防止母后擅权的负面情况出现。

只是大婚以后,就代表着皇子业已成年,再居于皇宫自然不再合适,于是便有了皇帝的“赐府另居”。

府邸建制

“赐府另居”制度,开始于顺治元年,经过顺治五年和顺治九年的两次完善,这一制度才基本形成。只是,当时的顺治皇帝尚未生育皇嗣,这项“赐府另居”制度只针对那些“国初开创,栉风沐雨,以百战定天下”的功勋宗亲。可皇室宗亲的功劳不同,赐府的规模自然不能等同,于是一个依据爵位等级而赐予相应规模府邸的衡量办法,自然而然的产生。

根据乾隆朝所成《皇朝通典·卷四十》的记载,清朝宗室爵位分为六级十二等,分别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依据于此,顺治皇帝制定了极为详细的王公府邸规模。

根据《清实录·世祖实录》的记载,顺治皇帝于顺治九年颁布条令,先行明确了从亲王到宗室公爵的府邸建制:

亲王:基高十尺,外周围墙。正门,广五间,启门三。正殿,广七间,前挥周围石栏。左右翼楼,各广九间。后殿,广五间。夜室二重,各广五间。后楼一重,上下各广七间。自后殿至楼,左右均列广虎。正门、殿、寝,均绿色琉璃瓦。

除此之外,“亲王”府邸的后楼、翼楼、旁房的用瓦、镇兽、门柱、金钉、贴金、绘画、窗楹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清代王府内景

郡王(包括“世子”爵位):高八尺。正门一重,正屋四重。正楼一重。其间数、修广及正门金钉、正屋压脊,均减亲王七分之二。梁栋贴金,绘画四爪云蟒,各色花卉。正屋不设座,余与亲王府同。

贝勒:高六尺。正门三间,启门一。堂屋五重,各广五间,均用筒瓦。压脊二,狮子、海马。门柱红青油饰。梁栋贴金,彩画花草。余与郡王府同。

贝子:基高二尺。正房三间,启门一。堂屋四重,各广五间。脊安望兽,余与贝勒府同。

“贝子”以下的宗室“公爵”,“均与贝子府同”。

也就是说,根据宗室爵位的不同,所赐府邸的地基高度、房间数量、门窗数量等等均有不同,用以区别爵位等级的补服图案也在府邸绘画中有着相对应的表现。等级森严、尊卑分明,仍然是宗室王公“赐府另居”的主要特点。这也是后世宗亲中“王府逾制”罪行的根本依据。

清代王府大门上的“金钉”

“赐府另居”的特点和过程

根据《皇朝通典》的记载,皇子一般到了15岁,便由宗人府向皇帝提请分封谕旨,让皇帝钦定皇子爵位,赏赐府邸另居,脱离皇宫开始独自生活。

康熙十四年,康熙皇帝下达了第一道“赐府另居”的谕旨,只不过分封对象依然是皇室宗亲,而非当朝皇子——恭亲王常宁(顺治皇帝第五子)、纯亲王隆禧(顺治皇帝第七子)。

在康熙皇帝的这道谕旨中,我们能明确得出“赐府另居”的另两个特点:

1、康熙皇帝下令,“着常宁在正蓝旗、隆禧在镶白旗”,此即为宗室分封的地点所在。

2、“亲王册封外藩,工部题明,遣官营造府邸”,也就是说宗亲府邸的营造工作由工部一力承担。

雍正十三年九月,刚刚继位的乾隆皇帝对諴亲王、和亲王下令赐府,我们能够大致得出“赐府分居”的整个过程。

《清实录·高宗实录》记载了乾隆皇帝的这道谕旨:

皇叔胤秘、皇弟弘昼向荷皇考深恩,封以亲王之爵。但册封之典。尚未举行。又二王尚居住紫禁城内。应如何册封,并踢居王府,分予护卫、给赌家资,务期妥协宽裕之处。著总理事务王大臣,会同礼部、内务府斟酌缓急,详议具奏。

乾隆二年,由工部承建的两座府邸落成,乾隆皇帝“亲临阅视”,并下令由内务府总管带领内务府属员,“送二王迁往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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