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计划生育”(特指近代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即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的古代,很多古人都有着多子多福的观念,认为子女越多就代表着自己的福气越多,家族的未来也会更加繁荣昌盛。但是,其实很多时候,多子多福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的残酷,往往会使得大量贫苦百姓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溺毙,即使是在我们普遍认为百姓生活较为富裕,社会生活较为安稳的宋朝,亦是如此。
而要说这溺婴之风,在各朝各代都有记载。如《韩非子》中所载“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可以看到,自西周以来,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建立都赋予了男性较大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而大大削弱了女子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因此在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下,女婴的存活率远低于男婴,很多女婴虽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却未能好好感受这世界的五彩缤纷。
但宋朝溺婴现象不止发生在女婴身上,也发生在男婴身上。“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还有“多止育两子”,对于一般百姓和家贫者来说,得一两个儿子来延续自家的香火便已经足够,并不担心家中人丁单薄。而溺婴现象不是只有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才会出现,在富庶的江南地区也会发生。江南地区的人若是生的男孩较多就会溺男婴,若是生的女孩较多就会溺女婴,这是他们流传已久的习俗,“谓之薅子”。
宋代溺婴现象的发生原因,其一是“诚由赋税繁重,人不聊生所致也”。宋代在我们的认知中虽然是一个富裕的朝代,但对于百姓的压榨却也没有减少半分。
要知道,宋代的商品经济虽然发达,但大部分百姓还是以农耕为生,依靠土地生活。而由土地衍生的各类赋税,名目繁多,特别是位于社会最底层的百姓来说,交完朝廷所要求的赋税之后,所剩无几。还有就是身丁钱,男子在二十至六十岁之间,每年都需要向朝廷纳输一定的绢或者钱米。这些零零碎碎需要缴纳的税款,已经让普通人家自顾不暇了,接受新生命的到来更是超出了他们的负担能力。
其二是因为封建陋俗的根深蒂固。古代中国一直以来就有避讳的说法,最显著的就是避讳皇帝还有家中长辈,还有就是忌讳一些习俗。
比如说在五月五日出生的孩子会给家人带来不幸,若是男孩则会祸及父亲,若是女孩则会祸及母亲。再比如说生的第三个儿子会像畜生,会妨碍自己的父母。还有一些地方风俗,认为儿子太多将来在财产分割上会产生矛盾,继而兄弟墙,闹得家中鸡犬不宁。这些习俗影响之下,有的婴儿会被过继给旁支或者是给他人抚养,有的就会被溺死离开这个世界。
而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就是经济上的贫困。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家中多一张嘴就是多一份负担,虽说孩子长大以后能为自己减轻不少生活压力,但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还是着眼于现在比较实际。对于富户来说,他们所考虑的不仅是孩子能否健康长大,还有子女以后的婚嫁情况。
而在宋朝有女子厚嫁之风,“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要想顺利操办一桩婚事,必然少不了雄厚的家财。很多时候,家中有一子一女已经足够让当时的一个中产家庭倾家荡产,哪里还敢多要孩子。
而溺婴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发生,其背后是法治的不健全,因为没有法律的约束,可以随意扼杀一条生命。更是因为在古人的孝文化,在传统观念中子女的生命来源于父母,自己应当事事顺从父母,自己的生命也可为父母牺牲。正是因为这样,溺婴现象并不为朝廷所重视,因为它代表着的是家事,并没有上升到国家大事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