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开中法

2020-08-04 21:06:46 作者: 推行开中法

明洪武三年(1370年),因山西等边地急需军粮,政府募商人输粮换取盐引,凭引领盐运销于指定地区,称为开中。四年,制定中盐则例。计道路远近,运粮多寡,考虑中纳商人能否获利等因素,以确定粮引兑换额。以后,政府根据需要,陆续实行纳钞中盐法、纳马中盐法、纳铁中盐法及纳米中茶法、中茶易马法等。

所谓的开中法简单来说,就是当时的明政府为了鼓励商人运输粮食和马匹等物资到边塞缓解军需困境,以粮食马匹换盐引,给予商人贩卖食盐资格的制度。细分而言,开中法主要分为报中、守支、市易三个步骤。

报中是整个环节的第一步,政府公示纳粮地点与所酬盐数,出榜招商,盐商若觉得可以接受,便自报纳粮数量,将粮食运到指定的边防粮仓地区,借此换取盐引。

接着便是守支,盐商可拿手中的盐引到指定盐场取盐。

最后一步,便是将食盐变现的步骤,称为市易,盐商可把换取到的食盐运到官府指定的地区进行销售,获取利润。至此,整个开中法所规定的步骤完成。

明朝实行食盐专卖制度,想获得食盐专卖权,就要取得盐引。明朝纪实文学《金瓶梅》就有此描写:大官人西门庆手中就有三万盐引,可获利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