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曾国藩,不得不承认大家对他的评价完全就是两个极端,喜欢他的人认为他是“古今第一完人”,不喜欢他的人直言他杀人太多,是名副其实的“曾剃头”。至于“古今第一完人”到底是谁最早说,出处是哪里小佛一直没有找到,但是“曾剃头”这个说法倒是有来源。
很多人认为,曾国藩之所以叫作“曾剃头”完全是因为曾国藩在平定太平天国时杀戮太多,尤其是攻陷天京一战中,天京城中血流满地,房屋瓦舍被付之一炬,“各王殿府馆自焚者十之三,被焚者十之七”。实际上,“曾剃头”这个名号的由来和太平军没有一点关系,而是咸丰初年湖南省会长沙的老百姓送给曾国藩的。
道光末咸丰初年,洪秀全等人在广西揭竿起义,绿营应对不暇,太平军窜出广西。咸丰二年,曾国藩丁忧回到老家湘乡,然而,不久之后,咸丰皇帝的一道诏书打破了曾国藩为母丁忧的生活。要求他协助湖南巡抚自筹军费办团练,组建一支新军保境安民,曾国藩不得不前往长沙协助巡抚。
咸丰三年初的湖南在前一年经历了太平军入境,太平军离开之后,湖南各地爆发了会党起义,更有土匪趁火打劫。曾国藩得到咸丰旨意不仅仅要求他办团练,还要求他镇压土匪。那时的曾国藩认为整个湖南官场腐败不堪,如果他借助已有机构镇压土匪,必然受制于人,于是他自己设立了一个执法机构叫作“审案局”。
审案局独立于当时湖南的司法系统,主要处理全省涉及土匪、通敌(太平军)有关的案件。曾国藩虽是儒家子弟,然而却是一个奉行“乱世用重典”的人。为了显示审案局的威严,任何叛贼一经逮捕,立即就地正法,而对于被抓人员存有疑虑的就带回审案局公堂上进行审理。
在审案局中,一个案子的处理不外乎三种结果:如果的确是土匪、通敌,那么就地正法;如果只是单纯的违反大清法律,犯了危害当地治安的罪,那么对犯人进行鞭刑,而后收监;确实查无实据的,那么直接释放回家,该干嘛干嘛去。
根据一些记载显示,但凡进了曾国藩的审案局,很少有人能被放走。这样一来,被杀的人就很多,曾国藩在给咸丰皇帝的奏报上说,仅仅四个月时间就杀了230多个人,于是长沙当地的人们开始叫曾国藩为“曾剃头”,说他杀了很多所谓的“土匪”。“所谓”这词用得极好,表明当地人对曾国藩杀的人的身份存在疑虑,多多少少认为曾国藩杀的人中有枉杀的。
曾国藩有没有杀错人?答案是肯定的。有一次曾国藩把审案局抓捕的十几个犯人交给长沙知府仓景恬处理,仓景恬花了近一个月时间才区分谁是自愿做土匪,谁是被胁迫的,谁又是不相干的人员。当他把名单交给曾国藩的时候,曾国藩根本没有按名单处理,而是将轻罪的杀了,把坏蛋放了。根据仓景恬的记载,光是他经手过的这个案子就被曾国藩错杀了4个人。
审案局处事强硬,得罪了湖南上上下下不少官员,就连湖南巡抚也不支持他的工作,更不要说有能力的官员支持他,百姓们也痛恨他乱杀人,他实在是感到心灰意冷,在长沙呆不下去了,于是借口衡阳土匪横行,带着自己招收的团练前往衡阳。后来,随着湘军的做大做强,杀了很多太平军,加之在天京滥杀,“曾剃头”这个绰号就越传越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