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打赢了战争,康熙反而割让33万的国土,现在看来真的划算

2020-08-06 21:09:58 作者: 明明打赢了战

中国自古以来便是一个以农耕为主的国家,因此土地对于中国人来说有着特别的意味,加上华夏数千年以来大国的心态,使得即便是一般的小民也尤其重视国土。中国人无论在何时读到“凡日月所照,皆为汉土”这样的诗句,心里总是会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感,这是中国人与生俱来的本能。与众多的游牧民族不同,习惯于定居的中国人对于“地盘”相当重视,“守业”比“创业”更能够引起我们的重视。但是在清朝康熙年间,以“武功”著称的康熙大帝主动放弃了3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一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了人们的不满。

公元前1689年,俄国沙皇彼得大帝与清圣祖康熙帝之间展开了一场较量,这场较量的最终结果便是戈洛文勋爵与满清大臣索额图签订的《尼布楚条约》。这部由满、拉丁、俄三种语言签订的条约,在法律意义上黑龙江的格尔必齐河到兴安岭之间的北部划给了俄国,同时也将额尔古纳河北部的疆域划给了俄国,这些区域的面积合计约33万平方公里。黑龙江地区作为满清的“龙兴之地”,被成片成片地划入了俄国版图内,这在当时来讲实在是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历来对于祖宗土地有着强烈情感的中国人来说,这无异于“杀人不见血”的诛心事件。

由此众多的史学家对于这一条约的评价也截然不同,比如著名的学者闻一多先生就认为这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等等情感强烈的句子出现在他的《七子之歌》中。当然了,闻一多先生是一位诗人,他更多的是代表着感性的文学青年的看法,一般的史学家还是认为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并且积极的意义大于消极的意义。笔者对于闻一多先生没有任何的意见,但闻一多先生所处的时代相当特殊,那时的中国人普遍有着敏感的情绪,因此个人并不能苟同闻一多先生的看法。

要想公平公正地评价一段历史,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梳理当时的大背景,《尼布楚条约》签订的背景是相当复杂的。首先,尼布楚地区对于清朝来说一直是一块“飞地”,也就是说清朝实际上不能像治理中原一样治理这片地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自明末清初以来,俄国对于尼布楚地区就一直虎视眈眈,顺治年间中俄两国曾经在此地有过一次交手,但清朝当时的国力并不强大,为此在这一次交锋中失败了。自此以后,大量的俄国人进入了尼布楚地区,当地的鄂温克以及鄂伦春等民族长期受到欺凌,这与《尼布楚条约》的签订没有任何关系。

康熙帝在位期间,有两件事情一直是他心中的痛点:俄国的虎视眈眈和蒙古地区的叛乱。漠南蒙古在清朝初年就已经归顺,漠北蒙古与清朝的关系也相当密切,漠西蒙古的固始汗与卫拉特各部落首领在顺治三年与清朝确立了主权关系,自此以后被正式地纳入了大清的版图。但在康熙九年上位的准噶尔在先后控制了南疆以及噶尔噶蒙古之后,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在俄国势力的渗透下,准噶尔开始公然的叛乱且直逼首都北京,这令康熙相当吃不消。趁火打劫的俄国人给了康熙两个选择:俄国支持准噶尔或者支持清朝。

康熙皇帝在权衡了利弊之后选择了后者,《尼布楚条约》的签订便是在这种大背景下进行的,俄国的行为虽然令人不齿,但国家与国家之间从来都没有什么道义可讲。康熙二十八年也就是公元1689年,康熙皇帝在雅克萨成功击败了沙俄哥萨克暴徒,两国之间开始正式谈判。谈判的最终结果使得俄国放弃支持噶尔丹,康熙二十九年,康熙皇帝几乎举全国之力剿灭噶尔丹叛乱,最终在康熙三十六年完全平定了噶尔丹叛乱,喀尔喀地区重新回到了清朝的怀抱。

康熙皇帝以33万平方公里土地的代价,换来的是清朝东北边疆一百七十年的安定,同时为国内尚未稳定的局面提供了发展机会,为“康乾盛世”奠定了客观上的基础。若是康熙皇帝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放在了遥远寒冷的黑龙江边陲,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客观地来讲《尼布楚条约》的签订是一笔划算的买卖。与宋朝时期签订的《澶渊之盟》一样,这一条的签订是利大于弊的,它即便是在情感上很难令人接受,但就客观现实而言,这对于整个华夏文明的发展来说是有进步意义的。当然,对于这段过往每个人的看法都可以不一样,因为这本来就不存在任何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