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唐代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和官僚体制的成熟期,官僚队伍庞大,统治机构日趋复杂,对官员的管理成为唐朝统治者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唐代不仅建立了以科举取士的选官制度,还对官员的考核、升降、监察有着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了“以法警戒群吏,令修职事”,皇帝还经常发布“官戒”以及“官箴”对各级官员进行警敕或者戒励,目的也是督促官员廉洁自律,恪尽职守。
“戒”在古代是一种君主自我警戒的文体,后来才发展成用于君臣、父子之间的一种戒励形式。它分为“官戒”和“家戒”两种,前者是君主对百官的戒敕,后者是父亲对儿子的戒励。“官戒”就是封建社会皇帝对各级官吏为政的道德和行为的警敕和戒励。它与“官箴”的区别就是前者通过皇帝颁布的警敕,主动的向官员提出警示,防止官员违法行为的发生,重点在“警”;而后者主要是要求官员提升自我修养和约束,重点在“劝”。
一、“官戒”的起源和发展
“官戒”是伴随国家和官吏的产生而产生的。自从国家出现后,产生了一批管理国家和人民的官吏,随之也产生了如何对这些官吏进行管理的问题。对统治者来说,绝不希望看到官员出问题被处理,而是希望通过赏与罚的手段,以及日常不时的警敕和诫励,去规范官员的行为,防患于未然。这就是“官戒”产生的历史背景。
历史上最早的“官戒”是周代的“四方戒”。它由短短四句话组成,内容是:“各修乎乃事,考乃职事。无敢不敬戒,国有大刑”。虽然过去了三千年,但我们仍然能从这短短十八个字中,看到当时统治者勉励官员们恪职奉公的拳拳之心,并以“国有大刑”四个字对官员进行警诫。
秦朝统一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的封建中央集权体制,形成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官僚统治体系。皇帝对国家和人民的管理,是通过一级级官员去实现的,皇帝希望各级官员都能廉洁奉公,去执行朝廷的政令,因此时不时对官员进行警示和训诫,是非常必要的。秦始皇就委托丞相李斯颁布过一篇《为吏之道》,虽然具体内容已经失传,但是从诏书的名字可以看出,这是一篇劝诫官员做好官、办好事的诏令,对官员的品德提出的具体要求。
到了汉朝,这种警诫官员的戒书与策书、制书、诏书一起,成为汉代皇帝颁布的四种文书之一,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汉武帝时太尉杨仆带兵出征,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为由,不听武帝的战略安排,汉武帝便发了一道“戒书”给杨仆,内容是“令之不从,其罪何如?推此心在外江海之间,可得信乎?”,希望他能服从命令,按照事先制定的战略部署进兵。这道戒书并不是治杨仆的罪,而是对他的行为进行劝勉,希望他引以为戒。这种方式,可以使在外的将领更加容易接受,也会让他们体会到皇帝对自己的殷殷期望,从而受到激励,收到良好的效果。
从汉至隋的八百年间,“官戒”一直是皇帝诏令文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收效很好的治吏措施。正如《文心雕龙》所云:“戒敕为文,实诏之切者。”到了唐代,“官戒”的范围越来越广,成为皇帝御下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唐代官戒的内容
唐代官戒对官吏进行的警敕和戒励,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官吏为政道德,也就是官德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对官员在行政活动中一些不恰当的行为进行警敕和戒励。
武则天的《臣轨》是唐朝一道著名的官戒。它由序文、正文和论三部分组成,包括了同体、至忠、守道、公正、匡谏、诚信、廉洁、慎密、良将、利人十个部分,几乎涵盖了臣子行为的方方面面。《臣轨》与唐太宗的《帝范》齐名,分别是唐朝对臣子和皇帝行为的约束。《臣轨》以儒家传统道德观念为基础,论述为臣者正心、诚意、爱国、忠君之道,武则天希望这道诏令能成为臣子的座右铭,成为士人学业的读本,永远维持大唐的封建统治万年不倒。
一般来说,皇帝颁而的“官戒”内容以要求臣子们忠君爱民,为官公正为主。要求臣子“事君以忠正为基”,不去刻意迎合君主,不因功求赏,不因劳望报,知无不为,“务有益于国,务有益于人”。要求臣子慈惠百姓,除末作,兴农功,劝导百姓重农务农,发展生产。要求做官者“忍所私而行大义,理官事而不营私家”,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无私。
有些官戒对臣子的个人品行也提出了要求和期望。比如唐玄宗的《令长新戒》就要求为断者“理官莫若平,临财莫若廉,不求非其有”,并例举了历史上一些名臣的例子,鼓励官员们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行,不谋私,不枉法,“修身正行”,并用非常直白的语气告诉官员们,只要你们“终生无过”,便可以一生一世“享其荣禄”。谆谆教导之心,溢于纸外。
也有一些官戒是针对某一类现象而发布的。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个重视纳谏的皇帝,他特别希望臣子能针对他为政的得失,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臣子都像魏征那样敢于直谏,很多新提拔上来或者新进入官场的官员进谏不积极,所以唐太宗在贞观二十年向这类大臣下过一道特殊的“官戒”。在这道官戒中,李世民告诉这些大臣,“谏者,所以匡君于正也”,“扶危之道,莫过于谏。是以国之将兴,贵在谏臣;家之将兴,贵在谏子”,告诉这些人,“君有过而不谏者,忠臣不忍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