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3.连续灾伤,朝廷无力解决。百姓借了一料青苗钱,本来于下料可归还,但由于天灾等多种原因无力归还,按照规定,朝廷是允许百姓在下一次收成时归还。问题是,百姓此时为了再生产是可以再借一料,这使得百姓债台高筑,官吏为了政绩不惜暴力催款。如果连续出现天灾,百姓则无力归还,青苗法就变成朝廷变相地把灾难损失转嫁给百姓。欧阳修任青州知州时曾出现这种情况,欧阳修上书朝廷要求酌情停止发放青苗钱,朝廷并没有采纳,但欧阳修自己私下停止了。熙宁六年(1073年)的那场旱灾就是这种情况,从熙宁六年(1073年)至次年三月连续十个月没下雨,大量借了青苗钱的百姓连续两料无力归还,债台高筑,被朝廷逼债,最终出现卖祖产流落街头的情况。任职上门监的郑侠把百姓的惨状画了下来,名为流民图,并写了奏书,一书一画送到宋神宗手中,宋神宗大为震撼。因为此事,王安石被罢相,变法遭受前所未有的打击。
王安石
从青苗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看,其根源不是青苗法本身,而是在于吏治。在四分利的基础上给百姓增加负担的是官吏,不顾朝廷法令强行摊派青苗钱的也是官吏,百姓无力还款时暴力催收的还是官吏。官吏的不称职和腐败使得青苗法越实施越走样,到最后成了扰民之法。王安石曾于熙宁四年(1071年)向宋神宗奏《上五事札子》:得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害;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这说明王安石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把变法实施不利的原因归结于用人不当,但他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王安石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击对变法有异议的官员,导致人才缺乏。在变法时,王安石虽对科举进行改革,但对吏治变革没有取得成效,无法保障变法的实施。事实上,王安石变法时把顺序搞错了,应先整顿吏治,再逐步推行变法,王安石是先迫不及待地推出青苗法、均输法。
还有个有趣的现象是,几乎所有反对变法的官员都会拿增加百姓负担、强行摊派扰民等说辞攻击王安石和变法,却从未有人建议过要整顿吏治,保障变法继续施行。简单地讲,所有人都把问题归结于王安石身上,对地方官违法执行视而不见。宋神宗和王安石也明白问题所在,却并未采取过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对违法强行摊派、官吏腐败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等。
王安石介绍
宋朝以文治国,文臣权力极大,对皇权形成制约,当大多数文臣与皇帝对立时,皇帝往往会妥协。王安石变法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官吏对变法的阻碍普遍存在,基于法不责众的原则,宋神宗也拿这些官员没办法。即便是处罚也只是重拿轻放,顶多就是贬官调任,再者宋神宗也不可能把这些地方官员都贬职。
说到底,在宋朝以文治国的体制下,宋神宗没足够的魄力去对阻碍变法的力量进行沉痛的、甚至是流血的打击,变法也只能走向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