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税收制度的演变:对公民长期免税

2020-09-01 23:37:29 作者: 古罗马税收制

中国古代曾经搞过全国免税政策,汉文帝时期开风气先,搞过“除田之租税”,若干年份全免田赋租税。西晋对统一后的东吴地区免税力度很大,宣布免征税20年。康熙帝全国普免税收搞过1次,乾隆皇帝执行了6次。《清史稿》评价说“普免天下租税,至再至三。呜呼,古未有也!”

西方古罗马是个另类,其税收体制跟古代中国大相径庭。其最大的特点是曾经对本土公民长期免税。

罗马对(意大利)本土公民免征税收的理论依据是,罗马人的成年公民(17-60岁)都要为国家承担兵役,也即是缴纳了“血税”。这跟唐朝的府兵制理论有些相似,朝廷对府兵也是免征税的。

罗马从公元前753年建立之日起,就对全体公民免税,从共和国到帝国建立一直如此。

那罗马政府的收入从哪里来呢?

一是依靠商税(关税),对进出口商品征收5%的税收。

二是依靠国有土地(公地)的出租收入。如第二次布诺战争后,将重新占领的卡普亚等地大半作为公地,出租获得稳定财源。

即便如此,早期罗马政府的收入很少,但完全能够维持。因为按照传统旧制,罗马官员是不拿薪水的。

与古代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相比,罗马共和国时期政府官员极少,只有2个执政官(非常时期选举独裁官)、10个护民官、若干法务官、财务官等,作为权力机关的元老院300人都是不领工资的。所以,政府运转的费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有限的政府收入大多用来建设公共设施和接济穷人上。

古罗马官员很少(尤其共和国时期),是因为公民普遍具有公共精神,社会治理更加偏向自治。

罗马的法律设置也是鼓励民间自行解决,甚至对于死刑案件也是鼓励“同态复仇”,而不是都交给政府来执行。这就不需要供养庞大的国家机器,国家照样转得动。

罗马财富的急剧扩张是在公元前三世纪中叶至二世纪中叶的布匿战争前后。

通过布匿战争的胜利,罗马占领了地中海西部,并在战后又通过巧取豪夺,横扫了整个地中海东方世界。

这个过程中,罗马的财富急剧膨胀,主要通过战争掠夺和获得赔款。

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罗马统帅西庇阿将战利品散发给远征非洲的罗马军团。第二次马其顿战争和亚细亚战争的老兵,归国时都成为富翁。后来远征亚细亚时,大批老兵自发归队,参加西庇阿的远征。马尔凯鲁斯率领的罗马军队占领富庶闻名的叙拉古后,也对该城进行了大肆掠夺,其掠夺运回的巨额财富令罗马市民惊愕不已。

至于赔款,战败的迦太基、叙利亚两国向罗马付出的战争赔款就达到了2万塔兰特,大约合660吨白银。

这些巨额财富流入罗马,令罗马的国家结构发生了变化。共和体制逐渐演变为帝制,公民兵制被雇佣兵(志愿兵)制所取代。

从公元三世纪开始,大约相当于中国的秦汉时期,罗马因版图急剧扩大,在意大利本土之外设立了一大批行省。

从设立西西里行省开始,罗马先后在占领地区设立山南高卢、山外高卢、近西班牙、远西班牙、阿非利加、马其顿、亚该亚、叙利亚、比提尼亚等一系列行省。

罗马从行省征收“行省税”,税率是行省居民个人年收入10%,也称为“什一税”。

征收方式也很特别,是采取“包税制”的方法。

中国的元朝也曾实行过包税制,让一色目人负责承包全国税收,只需向元朝廷缴纳额定的税收,剩下的归包税人。这当然催生了元朝的极大腐败,养成了一个搜刮成性的朝廷。

罗马人的包税制还比较人道,交给“骑士”阶层的特定人员负责向行省征税什一税(10%),其中税额的10%(即总额1%)给包税人。

直到奥古斯都时期,罗马的包税制才改为国家任命的税务官来征收。

行省税收给罗马带来了滚滚财源,尤其是东方行省,多个行省带来的年收入达1亿塞斯特斯(1塞斯特斯=27克铜币)以上,而西方较为贫穷的高卢行省一年也就4000万塞斯特斯。

所以,罗马能做到对本土公民长期免税,这是建立在发达的商业和对行省的剥削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