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六年春节前夕,李唐王朝在全国范围内一共有近400名死囚被关押在大理寺的监狱内,准备秋后斩首。
唐太宗亲自到监狱里对死囚逐一审问,他们都说自己罪有应得,死有余辜,法官的判决很公正。唐太宗听后感激涕零,便跟死囚立下君子之约:“明天是小年,相信你们都想回家跟家人团圆,朕可以成全你们,但是你们要保证在第二年秋收之后自觉前来服刑。”
死囚们心里乐开了花,随即答应了唐太宗,唐太宗信守承诺,放死囚们回家过年,到了第二年的秋收,当年被放走的死囚全数投狱,没有一人逃亡。
死囚们的诚信深深打动了唐太宗,唐太宗为了表彰他们,下令将其无罪释放,就这是唐代非常有名的“四百死囚来归狱”的故事。
很多人不解,在生死关头,为什么没有一人潜逃,是唐朝的政治清明,还是有别的原因,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贞观初期的死刑制度。
唐太宗是一位非常重视吸取前朝灭亡教训的帝王,他深知隋炀帝严刑峻法带来的后果,所以唐太宗登基后废除了五十多种死刑,根据《旧唐书》记载,贞观年间,死刑的条律与古代相比减少了一半,犯罪的人也不多。
后来张蕴古因泄露了禁语触怒了唐太宗,被判处死刑,事后太宗懊悔不已,于是他下令推行“三复奏与五复奏”制,顾名思义就是有人犯了死罪,不可立即执行,京城地区要反复五次上奏,其他地区三次。
唐太宗这样做无非是为了给自己留点思考的时间,也是为了给子民一次再生的机会,毕竟盛怒之下容易判断失误,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喜怒哀乐而误杀子民。
除此之外,贞观年间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来限制死刑,比如不能随时进行死刑的宣判。
首先,冬天才能奏决死刑,其他季节都不行,其次,雨雪天、夜晚、节假日、祭屠日等也不能奏决死刑,如此一来符合奏决死刑的时间非常有限,这是贞观年间君臣理性行政的一种表现。
李世民的法治改革主要以民为本,除了判决死刑要奏报皇上,由皇上抉择以外,李世民还要亲自到监狱里询问死囚的情况,这并不是做做表面工作,问问司法长官犯人的具体情况。唐太宗会亲自审问犯人,听听他们的声音,如果有人喊冤,李世民便会下令重审此案。
所以这才有了文中开头提及的“四百死囚来归狱”的故事,这个故事体现唐太宗的胸怀与自信,能够做到重视死囚的生命,能够这么自信地认为死囚定会归狱确实非常艰难。
这件事体现了唐太宗超前的人道主义,他推行的德政连死囚都可以感化,“众囚归狱”的佳话成为后世文人墨客津津乐道的故事,白居易曾写下“怨女三千出后宫,死囚四百来归狱”,歌颂唐太宗的德政,连宋仁宗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成为他最忠实的粉丝。
当然也有些人对“众囚归狱”的故事表示质疑,其中的代表人物是北宋的欧阳修,他认为趋利避害乃人之本性,墨子曾经说过:“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
在欧阳修看来,这些人判了死罪,那么就是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所谓“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那么死囚可以算得上是小人中的战斗机,“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连君子都难以做到,更何况死囚?
如果说唐太宗的德政确实能感化小人,让他们脱胎换骨变成正人君子,那么此时李世民已经登基六年,他的德政已经推行数年,几年都不能感化小人不犯罪,一天的恩德却能让他们变成“舍生取义”的君子,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
欧阳修最后得出结论,唐太宗之所以这么做,只不过是一次政治投机,违背人情来博取声誉罢了。
想想如果屡屡有人犯下死罪,却受到赦免,那么这个国家还要怎么管理?犯罪成本低,不是纵容犯罪吗?
故而,四百死囚应该是预想到如果主动回来一定会得到赦免,而唐太宗认为死囚归来一定渴望得到赦免,这样一来才促成了“四百死囚归狱”的佳话。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说,贞观年间,州有刺史,县有令尉,有着强大的刑侦系统,往北不可走胡,往南不可走粤,囚犯插翅难飞,在王夫之看来,死囚不是不想逃,而是无路可逃。
王夫之还说一定是有人事先承诺囚犯,只要他们主动回去,就会得到赦免,在他看来四百死囚归狱只不过是李世民的一场政治秀。
当然对贞观年间发生的“四百死囚归狱”的故事不止王夫之、欧阳修表示质疑,还有不少士大夫对唐太宗的动机表示怀疑。
史载,贞观四年全国的死刑犯一共只有二十九人,可是到了贞观六年却出现了近四百人,老百姓还是两年前的老百姓,制度还是两年前的制度,而且在如何治理好国家方面,太宗皇帝丝毫没有怠慢之意,为什么贞观六年的死囚比贞观四年的死囚高出十倍不止。
此时让我不由想起来玄武门之变,政变后,李世民一直担心受到后人诟病,所以他以皇帝的权威破例看到史官记载的玄武门之变的内容(当时规定皇帝不能审阅实录中与自己相关的内容),果然让他不满意,他要求史官要像描写西周周公为保天下而除掉自己两位弟弟那样描写自己,所以玄武门之变的真相到底如何,至今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