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视觉中国
打了一场架,被带到派出所还赔了对方1000元,浙江男子郑舟(以下皆为化名)怀恨在心,决定找个机会报复。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的二审判决书。
2019年1月8日晚,郑舟和女友张丽、朋友周龙等人在杭州市临安区一酒吧喝酒,喝酒期间与男子盛奇发生了矛盾,后来两人因为参与殴斗被带到锦城派出所处理,经过调解,次日0时许郑舟赔偿给盛奇1000元。
郑舟与在派出所外等候的张丽、周龙会合后,对于调解结果一直心生不满,打算为自己出一口气。于是,郑舟等人在派出所蹲点,当看到有一辆现代牌越野车开出锦城派出所,便误以为盛奇就在车上。为报复对方,郑舟指使张丽开着一辆之前偷来的车尾随跟踪。跟踪途中,郑舟为了报复,多次要求张丽驾车拦截、撞击对方车辆,但张丽都没有答应。郑舟就在路口将张丽赶下了车,打算独自驾车追击。跟了一会后,郑舟看见对方越野车在停车等候红绿灯,于是实施报复行为,他驾车绕开同向其他行驶车辆,加速以100至105km/h的速度撞击该越野车尾部,导致车内乘客戴某受伤当场昏迷。
撞车之后,郑舟弃车逃离,与周龙、张丽会合,商量后决定由张丽冒充驾驶员和周龙前往现场处理善后。周龙、张丽赶到现场后,向对方驾乘人员谎称是张丽驾车肇事要求“私了”,二人发现车上并不是之前调解的对象,才明白是跟错了车,后来张丽在对方的要求下陪同将伤者戴某送往医院抢救。同月13日,戴某因颈部损伤致高位颈髓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周龙、张丽多次作虚假陈述,三人串供来掩盖郑舟故意撞击对方事实来误导公安机关将该案定性为交通肇事案件。
2019年1月29日始,郑舟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羁押于杭州市临安区看守所305监室。同年8月18日7时30分许,郑舟在监室内与同监室人员陈发生争吵并击打陈头部,被劝开后又无故脚踢同监室的雷某,致其右臂中段尺骨粉碎性骨折。
此前,杭州中院一审以郑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龙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丽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该案二审期间,郑舟亲属与被害人戴某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郑舟亲属代为赔偿15万元,被害人亲属表示同意对郑舟从轻处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郑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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