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整治】炎炎夏日火气大,打架斗殴成本高—— 七星关不到一月已有150余人被处罚!

2020-07-29 03:33:47 作者: 【严打整治】

高温酷热难挡,

各类“情绪中暑”症状频发,

有时可能因为一句话或一点小事引发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你以为打几拳、踹几脚有啥大不了?

不就是赔医药费吗?

NO

打架斗殴是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七星关区就有多人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送进了看守所和拘留所!

为续前缘,几男子在酒吧大打出手,不拘留你们拘留谁?

7月20日凌晨4时许,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市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七星关区清毕路附近一酒吧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制止打架行为,并将涉案人员翟某伦、燕某、陈某、葛某伦依法传唤至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查,7月20日凌晨3时30分,七星关区一男子翟某海来到清毕路河边某酒吧找其前女友杨某琴,发现杨某琴在和酒吧内几名男子喝酒,翟某海便将从杨某琴包房内拉出,在此过程中,翟某海与包房内的陈某发生口角纠纷,随后翟某海手持啤酒瓶与包房内的陈某、燕某、葛某伦等人发生抓打,陈某头部被殴打出血。

经询问,四人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翟某海、燕某、陈某、葛某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2vs2,可把你们厉害坏了

2020年7月17日清晨5时许,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兰苑花园内某住房有4名女子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查,发生打架的刘某、李某、罗某、赵某四人系同事关系,双方同住在一间宿舍内,当晚凌晨4时许,赵某与李某在宿舍内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两人便借助酒性大大出手,看见两人扭打起来,同住一起的罗某及刘某便出手帮忙,出现了二打二的混乱场面,导致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案发后,民警将打架的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分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4人对相互殴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赵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刘某、李某、罗某3人分别被依法处行政拘留三日。

打得凶?瞧瞧这几个的小暴脾气

7月14日凌晨4时许,七星关公安分局市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公园路某酒吧门口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查,当晚4时许,杨某和张某因家庭琐事在公园路发生纠纷引起人员围观,杨某的哥哥杨某华及弟弟杨某祥闻讯后赶来劝阻。在此过程中,杨某华和围观的吴某发生口角并抓打,与吴某同行的陈某伦、赵某、魏某刚等人随即上前帮忙,看见杨某华被几人殴打,杨某祥也上前加入战场,用剪刀将魏某刚的背部及陈某伦的大腿处杀伤。

案发后,几名涉案人员被民警抓获归案,经审讯,几人对打架斗殴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涉案人员分别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5日。

这么拽?抓的就是你

7月15日凌晨2时许,七星关公安分局水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水箐村下马路组有人打架斗殴,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水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当晚凌晨2时许,水箐村的村民段某酒醉后到同村张某家将门踢开进入其家中,见吴某等人正在打五元的麻将,段某便叫吴某下桌让其上桌打,遭到吴某拒绝后,段某便对吴某进行辱骂并大打出手,吴某也不甘示弱,两人随即抓打起来。

案发后,民警将两人传唤到办案中心接受调查,段某和吴某分别对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段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吴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三日。

自7月1日以来,七星关公安分局共破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案件50余起,行政拘留99人,刑事拘留20人,逮捕11人,起诉7人,罚款28人。

警方提示:

与人相处发生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妥善处理,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否则必将为打架斗殴付出沉重代价。

2020年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吗?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除此之外,在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之后,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今后个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都受限制。

法律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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